二、财政助力共享发展理念的实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建议》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
财税体制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制度,是全局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五中全会《建议》,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的整体性支撑。这些年来,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愈益成为政府执政的重要导向,基本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未来5年,更需要把民生改善与共享发展放在财政支持发展的首位、贯穿始终。
财政支持共享发展,首先,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解决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就业、收入、社保、食品安全、人口均衡发展等问题。包括以财政政策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始实行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缩小收入差距,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人口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人力资本发展战略。凡此种种,都需要财政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统筹协调全局财力分配,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其次,要充分运用税收手段,配合市场公平竞争制度建设,努力优化初次分配环境,释放市场主体“做大蛋糕”的潜力与活力。已有时间表要求的引领、鼓励企业作专业化细分的“营改增”改革,既具有结构性减税激发供给侧活力的特征,又具有税收中性促进公平竞争的功效,应当积极推进。在再分配领域,则应通过税收结构的改革调整逐步提高直接税所占比重,更为合理和有力地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济、补助,促进共同富裕进程。
第三,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事关公共资源配置,客观上需要得到全体人民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为在改革中建立和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社会的共享发展,必须以公共资金使用的阳光化、提升公众参与度、发挥多重监督机制的作用,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配合以深化预算改革的多项举措,支持走向共同富裕。
第四,财税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必须与金融改革、价格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公共品供给机制改革(涉及户籍改革、公车改革、对口支援机制建设等)以及司法改革、反腐倡廉与行政体制改革等,形成配合联动。在改革深水区“帕累托改进”空间已基本用尽的现阶段,这些改革事项几乎无不带有触动既得利益格局的特点,亟须以更大的决心、勇气、魄力和更高超的智慧、更周密的方案,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去争取改革的实质性进展,给全社会提供更好的共享发展制度安排。
(作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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