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收入和经济同步增长
记者:未来居民收入是否能够持续保持这种增长态势?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点在哪里?
李实: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一直下降的。通过制度调整和深化改革,居民收入所占比重逐步回升到一个正常状态后,可能会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增长,也就是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的同步。我们应该把居民收入增速超过GDP增速,看作是一个调整的过程。这个调整期不会是无止境的,因为居民收入是GDP的一个部分,不可能始终高于GDP的增速。
应该说,最近几年继续保持这样的势头是可能的,但如果要使居民收入增速持续超过GDP增速,还需要加强以下的工作:第一,进一步扩大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的增长速度。中央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扩大就业非常重要。我们不仅要实现就业数量的增加,还要提高质量,使就业的岗位能够更加稳定、更加体面,人们能够获得更多的收入报酬和更好的社会保障。
第二,继续把提高农民收入增长放在首位。当前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仍然很大,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生产的附加值和劳动生产率,加快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从土地中获得更大收益;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让农民分享到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好处。此外,要加大扶贫力度。未来几年能够实现每年脱贫1000万人口的目标,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将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第三,要继续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创业激情。
第四,继续优化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民生支出,增加转移支付力度。包括农村的低保项目,对贫困儿童的救助等。
第五,要进一步减税让利。政府要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和对企业的管制,通过减税,让企业和居民获得更多好处。
经济新常态是改革机遇
记者:“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缩小收入差距。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前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进程如何,面临哪些主要矛盾?未来应如何推进?
李实:经济新常态会带来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也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既有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居民的消费支出比例,减少过剩生产能力,又能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带来经济增长的活力。因此,在经济新常态下加快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经济新常态下,居民收入差距会出现什么变化?是会扩大还是缩小?大量的最新国际研究文献表明,经济增长速度与一个国家收入差距变化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引起收入差距变动的不是经济增长速度,而是增长方式,即是包容性增长还是非包容性增长。即使在低速增长时期,如果贫困和低收入人群能够参加经济增长过程,更多地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收入差距仍会缩小。
因此,在经济新常态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仍需要全面推进,加大力度。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综合性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要不同的政府部门通力合作。由于涉及利益再分配,改革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破除既得利益的束缚。现在大家已经意识到,收入分配制度非改不行。虽然最近几年进度不一,但还是在稳步推进的,改革的方向值得肯定。接下来要进一步加快步伐,让老百姓尽快看到改革成效。
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将有助于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合理,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缩小收入差距,增加社会公平:第一,树立公平的社会发展观,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尤其要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在劳动力市场制定公平就业法、反歧视法,实现就业机会的平等,做到同工同酬,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公平。
第二,要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第三,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在税负不断减轻的情况下,要对税收结构进行调整,减少间接税的比重,增加直接税的比重。因为后者更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可以适当减少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率,增加房地产税、遗产税等。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尽可能覆盖到高收入人群。
第四,改革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增加民生支出的比例。财政支出要为精准扶贫服务。通过财政的办法增加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家庭和低收入人群的扶持力度。
第五,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的机制,让劳动力、资本、土地市场更具有公平性、竞争性、互利性,让市场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破解市场分割和扭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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