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类共同价值”和“普世价值”之别
如果不考虑到政治特别是国际政治的因素,似乎“普世价值”和“全人类共同价值”就是一回事。因此,国内有一些人就认为中国共产党也在强调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等,这些不就是“普世价值”的内容吗?并由此质疑:既然如此,为什么就不能承认“普世价值”呢?
表面上看,这个问题似乎很明确,这种观点似乎很有道理,但问题的实质在于某些国家之所以把这些价值观综合起来叫作“普世价值”,并不仅仅是几个概念的简单相加,而是其背后带着长期形成和倡导的某些具体模式,而且其潜在之意是这些模式是“普世”的,因此“普世价值”和“普世模式”是连在一起的。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的所谓“颜色革命”,就有西方某些国家推行“普世模式”的因素,或者说是其重要的因素。因此值得警惕的是:第一,把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一系列价值观统称为“普世价值”;第二,把这些价值观理解和解释为某种特定的模式;第三,把这种特定模式作为这些价值观实现的标准;第四,公开或者隐蔽地向别国强行推销这些模式。
为什么要反对“普世价值”,而承认“全人类共同价值”?概括来说,是因为所谓“普世价值”带有某些国家把自己认可的价值观及其模式说成世界普遍适用之意,是他们用自己的尺子来衡量世界,不管你的情况如何都必须接受。因此,“普世价值”概念的主动权并不在每个国家自己手里,而是在西方某些国家那里,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全人类共同价值”在这一点上就大不相同了,其含义在于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等,这些是现代国际社会普遍地共同承认的价值观,是人类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也就是说,这些大家都认可,都在为之而努力,哪个国家都不要简单地否认别国的努力,把自己的模式强加到别国头上。所以,在“全人类共同价值”面前,每个国家都是平等的主体,都是自主的,这正是中国领导人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实质所在。
一句话,在中国共产党人看来,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本来就是当代“全人类共同价值”,而不是需要某些国家专门对外推行的“普世价值”。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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