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六权治本的最后一道关口(2)

守好六权治本的最后一道关口(2)

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四风”整治力度,强化问责追责,坚决遏制违反党纪党规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的治理工作。在现有的《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山西省损害发展环境行政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和完善新形势下对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不廉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幅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问责力度,对领导干部决策失误、执行不力、履责不到位及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治有法不依、有制不循的行为。

深刻剖析腐败案件和问责情形,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办案和问责主体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发案及问责单位查漏补缺制度常态化,通过对案件发生及问责情形的原因、动机、操作过程、结果以及最终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全面分析,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确保重复发案率下降。同时对查办案件和问责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制定制度规范,逐步完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痕迹管理制度,使违规、违纪、违法等滥用权力行为有据可查、有责可追、有罪可惩。

在“六权治本”思路中,严惩滥用权力是最后一道关口。通过严惩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加大掌权者滥用权力的成本代价,促进依法用权,提高制度、法制的执行力。通过严惩降低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净化政治生态。通过严惩发现进而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防止再次出现制度失范或缺失问题。通过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滥用权力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作者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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