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力点(2)

决胜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力点(2)

有效监督 有错必纠

管理学上的所谓“木桶原理”,是指木桶由许多块木板箍成,盛水量也是由这些木板共同决定的。若其中一块木板很短,则此木桶的盛水量就被短板所限制。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该“木桶原理”揭示的短板正是能否做到监督有效,有错必纠。在制度设计上,有很多对行政的监督制度,如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这些监督制度之目的,是要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一定意义上讲,法治政府建设程度,取决于对行政监督的实现程度。如果在监督环节无效或效力递减,有错而不纠,那行政管理环节就会肆无忌惮;反之,如果监督强力有效,有错必纠,势必使行政管理环节更加“中规中矩”,依法而行政。为此,《纲要》提出的着力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对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政府机构不能干预、“协调”“过问”。由法院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对于干预的人员必须记录、通报和严肃责任追究。二是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政府机构服从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最低要求,如果击穿这个底线,就是貌似法治权威,就应当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政首长追究责任。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更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的积极作用。尤其是要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更多地选择使用行政复议途径,达到“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的合理状态。

效果为重 满意为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司法改革时指出,要提高司法公正和公信力。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讲话时强调,要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公信力”“获得感”这些概念所要表达的,不仅是我们怎么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公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的问题。对于法治政府建设而言,无一例外。分析总结2004年国务院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以来十年多的经验,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内容。一是制度建设层面,二是执行层面,三是效果层面。实事求是地讲,制度建设层面取得的成绩最大,其次是执行力层面,相比较而言,效果层面是最大的短板。所以,下一步的着力点应该围绕着如何提高公信力与增强群众获得感开展工作。《纲要》在这方面提出了以下几点。

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此所谓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不仅是制度、文件、行为方式等,更重要的应包含公众的认可度可满意度。二是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对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四是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过一句深刻的话: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说明,小康社会建成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在农村,必须体现在贫困的老乡们身上。否则,就谈不上全面小康。同样道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县成千上万公职人员的行为举措与行为方式之间,更在亿万公众的获得感上。所以,决胜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大着力点和最终的检验标准,不是制定了多少份文件,建立了多少个制度,而是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是老百姓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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