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3)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3)

三、全面推进创新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理念创新为先导、科技创新为核心、产业创新为基础、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着力建设创新型经济蓬勃发展、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创新载体功能完善、创新体制架构健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创新强省。

(一)培育发展新动力。加大经济结构性改革力度,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效率和竞争力。推进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扩大有效供给,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湖北产品和服务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需求引领,扩大消费需求、有效投资和对外出口。充分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切实贯彻落实鼓励消费的信贷、财税政策,着力扩大居民消费,推进商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充分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积极优化投资结构,创新政府投资引导方式,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扩大出口和对外投资结合度,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更加注重发挥改革开放、创新创业、生态民生“新三驾马车”的作用,不断为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加快推动科技创新。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切实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支持和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积极争创国家科技中心,全面提升基础研究影响力。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实施一批关系湖北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新材料、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生物种业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孕育若干战略性技术和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科研国际合作。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鼓励校企合作建设创新平台。推动龙头企业创新转型,带动产业链共同创新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加速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深入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完善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网络,着力培育技术交易市场。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广泛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转移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技十条”政策,深化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科研经费使用、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激励等改革。

加快创新人才强省建设。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更大力度实施“百人计划”,建设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优化整合全省重大人才工程,重点打造科技创新型人才、企业家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品牌,深入实施创新创业战略人才团队建设。全面建立“人才+项目+平台”的创新人才培养开发体系,推广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共用、产学研合作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健全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督等创新服务转变。建立和实施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高校、院所的科研评价制度。优化整合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切实发挥创新平台功能。加快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三)加快推进产业创新。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收储供应保障能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林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提高农业机械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加强农业对外合作,全面推进农业走出去。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推进宅基地确权颁证,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责任。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制定湖北行动规划。推进“双九双十”行动,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实现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的跨越。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打造全国智能制造高地。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深度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政策和重大科技专项,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新一代显示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和专用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壮大。推进工业强基工程,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构建分类有序处置过剩产能的长效机制。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费和社会保险费负担、财务成本、物流成本。推进企业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培育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建成一批百亿园区和千亿集群。

加快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商贸物流、健康养生、创意设计、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进服务业比重提高、结构优化、竞争力提升。

(四)加快构建发展新体制。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打造审批效率最高、发展环境最优省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清理与实现社会公平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省政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培育更具活力的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和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更有活力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强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和实施,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区域、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系列政策,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创新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式,继续抓好财政资金整合与统筹、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加快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做大做强做活金融。全面落实《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加快武汉城市圈金融服务一体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升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和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金融服务功能,规范发展各类区域性金融要素市场。完善保险服务,推进保险业发展,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吸引更多保险资金投资我省。不断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完善各类金融业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加强再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大打击非法金融力度,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五)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速集聚和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

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突破性进展。支持武汉开展全方位、全体系、全区域、全领域的全面创新改革,打造国家创新中心,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的产业创新体系,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育成区、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把武汉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推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支持襄阳申报建设国家级汉江新区,支持宜昌申报建设国家级三峡经济枢纽新区。

全面推进多层次创新示范。统筹推进“两圈两带”协同创新发展。推动襄阳、宜昌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推进武汉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及襄阳、宜昌区域技术转移分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全省科技创新环境。推进国家和省级各类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鼓励市县开展创新示范。(六)全面建设创新型社会。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新引擎,打造全国创新创业高地,建设创新型社会。

培育创新创业文化。积极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培育创客文化。建立和完善对创新、创业、创富的宣传、表彰和奖励机制,大力开展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大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建设一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等新型服务平台。引导支持网商创业等各类基层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环大学经济圈和创业街区。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未来城等各类平台建设。

完善创新创业保障。落实国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列政策,完善省级配套措施。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创新投资机构。鼓励发展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依托互联网技术的新型融资方式。壮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科技人员创业。深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在全省范围推广“青桐计划”。深入实施“万名创业人才计划”,全面推广“城市合伙人计划”。建立基层创业支撑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创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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