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社会建设促精准扶贫(2)

村庄社会建设促精准扶贫(2)

第一书记:精准扶贫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的制度探索

贫困地区资源流失严重,由此带来的村庄社会资本短缺和发展困难等问题,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贫困地区劳动力和社会精英流失严重,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缺乏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和知识。由于知识贫困与能力贫困现象较为严重,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与能力较为欠缺,缺乏有效利用并转化外部扶贫开发资源的能力。因此,向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把扶贫开发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是扶贫开发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的制度探索。

2015年以来,全国共向12.8万个贫困村和3.8万个软弱涣散村派遣了第一书记。通过向贫困村输入知识型、管理型和年轻化的干部,并借助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和干部的能力与资源,贯通产业、信息、市场等诸多要素,寻找贫困落后地区和现代供应链之间的结合点,有利于打破贫困的恶性循环,实现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第一书记在抓扶贫的同时,以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依托村庄的内生资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一支“永不走”的驻村工作队。这不仅有利于农村基层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优化乡村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向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有利于优化社会资本存量,实现社会资本的增量,是精准扶贫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的有益探索。通过驻村帮扶这座连通城乡的桥梁,让更多的社会资源流向最需要的农村,特别是广大贫困村庄,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和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优秀的工作队(组)不仅给农村建设带来了新思想、新观念,而且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发展载体”和新的社会“治理模式”。

以上两个案例折射了精准扶贫中外部资源注入与村庄社会建设相互勾连的重要性。麻阳金融扶贫的实践表明,有效勾连国家与村庄的关键,在于乡村社会公共性培育。以村庄为主体的信用等级评定过程,实质上是村庄社会基础重生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村组织再造的过程。第一书记的制度安排,则是发挥第一书记在联结市场、城市与村庄之间以及作为精准扶贫的“管道”的独特作用,把国家的扶贫要求与村庄的实际有机结合,增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第一书记与村庄社会联结的关键,在于第一书记的社会自觉,即充分认识自身作为国家与村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这就需要完善关于第一书记的选拔、服务与管理机制,选择有情怀、有能力的干部,能够沉下身子、熟悉乡村、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尊重贫困群体和村庄社会实现扶贫与社会建设的有机结合,是精准扶贫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和进一步需要继续探索的方向。唯有如此,国家资源投入、产业开发才真正立足于村庄社会,国家扶贫才能真正成为乡村逐步培育发展的内生性资源的孵化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内迁工厂的劳动体制与劳工养成方式的新变化研究”(15CSH0045)、湖南省社科基金“武陵山片区农村环境协同治理问题研究”(14YBA320)、湖南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农村环境协同治理问题研究”(14C93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武陵山区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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