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作风建设调研报告(3)

机关作风建设调研报告(3)

核心提示: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机关效能建设等一系列活动,机关作风建设成效明显。思想观念明显进步;领导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高。

三、改进作风的对策建议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针对当前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应着力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管理更加科学、行为更加规范、作风更加好转。

(一)进一步创新教育引导机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要根据机关干部的年龄、文化、职务等特点,把握其思想脉膊和知识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在思想政治方面,要针对当前机关干部的思想实际,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教育,认真查找和解决思想根源问题,帮助机关干部坚定信念、增强信心、理顺情绪。在业务技能方面,要根据不同岗位的业务需求,选择必要专题,切实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注重教育形式的多样性。采取知识灌输与思维启发、集中辅导与实践锻炼、请进来传授与送出去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提高教育的吸引力。着重通过党校培训、挂职锻炼、外派学习、外出考察等的方式,辅以竞赛、征文、研讨会、事迹报告会、民主生活会等各类活动,促进机关干部不断解放思想、更新知识、增强本领。

——注重教育制度的严肃性。科学制定系统性的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学习教育及述学、评学等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促进机关干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于一些不能胜任工作的,可采取待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二)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机制。服务是机关的基本职能,提高服务质效是机关作风建设的基本方向。要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改进行政服务。

——创新行政服务方式。按照“方便群众、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着力完善和落实“六项制度”,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并承担违诺责任;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对象前来办事时,最先接问人负责直接办理或导办;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制,经办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程序、所需全部材料等;大力推行全程代理制,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组建专班和部门确定联络员等方式,为审批服务事项全过程代理,解决服务对象多头跑的问题;大力推行工作补位制,积极探索建立AB角岗位和重要窗口节假日轮流值班等制度,实行不间断开放服务,切实做到“零缺位”;大力推行限时办结制,按规定或承诺时限,及时办结各种服务事项,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设,促进机关服务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服务对象独自办理向专门机构全程代理转变、由单一常规渠道向“绿色高速通道”转变,营造人性化、高效能的服务环境。

(三)进一步创新管理激励机制。切实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激发整体活力。

——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在搞好编制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的职能变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定量分析,按照适当增减、整合优化的原则,适时合理调整编制资源配置。在同类型编制中,对职责弱化、任务减少的单位,适当减少编制,调整到职责增多、任务较重的单位,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和高效运转提供保障。同时,完善基础台帐,实行静态定编与动态核编相结合,加强动态管理。

——加强岗位设置管理。积极开展定岗、定职、定责“三定”工作,推进机关内部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轨,变“因人设事”为 “因事设岗”,解决 “人浮于事”的问题,逐步实现 “人尽其用”。在“三定”过程中,要坚持职责相称、责任分明、便于考核的原则,根据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科学确定工作岗位,并对每个岗位制订分工细致、责任明确、指标科学的岗位细则,实行全员岗位责任制,做到各就各位、人人有责,形成人人有事干、人人有压力的工作格局。对于原领导班子成员改任非领导职务和保留级别人员应在“三定”工作中因人而异,妥善安排工作,充分发挥其能力强、业务精、经验丰富等优势,为单位发展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可探索仍将其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或分管一方面工作,不参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但明确负责一个科室或某一项力所能及的工作等多种方式,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要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把握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调整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特别是配强“一把手”;通过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提拔重用等方式,加大干部尤其是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疏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渠道,真正让想干事者有舞台、能干事者有奔头、干成事者有地位,激发干部成长的欲望和潜能。另一方面,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对市直关键部门和部门重要岗位的中层以上干部进行适时轮岗交流。实施过程中,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循序渐进。

(四)进一步创新监督约束机制。监督约束靠制度,落实制度领导是关键,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作表率,建立健全符合新形势下高效能机关发展要求、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切实抓好落实。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务、政务、公共事务公开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避免工作随意性。要坚持主动公开,各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公开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事项以外,凡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应如实地进行全面公开,包括审批服务项目的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承办人员、监督电话、办理结果等内容;同时还应公开各项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便于群众监督。要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公开栏、编制服务指南和流程图、电子触摸屏、网站、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众的知晓度。

——行政监督制度。在加强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和公开性,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注重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尤其是要做好重大问题的深度报道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追踪报道,对机关作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电视等形式予以曝光。同时,要加快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实行全程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整合资源,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服务,将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行政问责制度。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干部行政问责办法和各机关内部干部行政问责办法,重点围绕落实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就机关履行职能、干部履行责任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平庸无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等情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行政问责要建立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使两者互相促进,在绩效考核中发现有责不问或问责不到位的行为,要从严处理。通过严格问责,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和干部行为的制约,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公信力。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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