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是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准则》是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王岐山同志强调:“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做到这一点,既需要了解《准则》在标题、内容、篇幅、写法等方面的具体变化,更需要紧扣其新定位。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通知指出,《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指出,《准则》“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中央关于《准则》的新定位,言简意赅,画龙点睛,切忌忽视。

具体而言,《准则》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定位新,更显著

比较而言,把《准则》定位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立足“术”的角度,侧重从表面现象讲,突出了《准则》在党内法规中的历史性突破和基础性地位;把《准则》定位为“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则是立足“道”的角度,侧重从精神实质讲,突出了《准则》在管党治党、执政理政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两者相辅相成,彰显了《准则》的地位。

将《准则》定位为“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既有高度也有深度,既有时代新意也有历史传承,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统一。

以德治党的“德”,不是泛泛而谈,而是指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其内核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是中华文化的捍卫者、传承者、发展者。王岐山同志强调:“立规修规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立规修规既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又要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与时俱进”。《准则》重在立德,做到了以上要求,可以说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的典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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