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五、全面推进开放发展,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大趋势,不断丰富开放内涵,继续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努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1.全力打造重大开放平台。顺应国际经贸投资规则的新变化,全方位提升宁波舟山口岸开发开放水平,争取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充分发挥省海港集团大平台作用,统筹建设大宗商品储备加工交易基地,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绿色石化基地,打造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海上开放门户。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快建成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推进义新欧国际班列线路扩展延伸,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化陆港城市。加快建设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杭州空港开放步伐,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商,打造“网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加快体制、政策、模式的复制推广,推进跨境电商海外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在温台沿海区域建设若干民外合作产业发展大平台,争当民企民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开路先锋。

加快推进各综合保税区全面封关运作和功能提升,推动现有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和创建综合保税区。统筹推进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等各级各类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体制融合,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外合作产业园,开展国际化招商,引进国际化人才,培育国际化企业,打造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

2.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快形成以渠道、品牌、技术、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以发展服务外包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扩量提质。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创新进口模式,大力培育进口平台,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能源产品、节能降耗环保产品进口。瞄准国内市场热销的国际产品,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并开拓国际市场。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引导外资在浙中、浙西南地区适度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参与省内企业改组改造,探索民营企业以海外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与外商合资合作,支持省内企业与海外跨国公司开展深度合作。加强国际友城工作。

积极推动企业跨国经营。扩大国际优势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充分发挥沿线国家浙籍侨商的作用,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区全球布局,建设境外产业集聚区,推动优势产能在境外集群发展。大力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跨国并购重组,积极推动大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设计机构、展销中心,加大对境外产业的投资整合力度,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全球布局。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成套设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3.创新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健全贸易便利化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型商业模式,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完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防范和应对机制。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创新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和风险防控监管机制。加强领事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我省公民、企业海外权益和安全。

4.全面推进区域合作与发展。积极落实我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率先建成对接长江经济带的现代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率先建好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主动接轨上海,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点推动交通、环保、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共建共治共享,共同打造“美丽长三角”。推动浙闽赣皖四省九市协同发展,加强与海西区对接融合,合力打造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加强与能源资源富集省份的合作交流,重点抓好与新疆和宁夏的能源合作、与黑龙江的农产品合作,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加大“东引台资”力度,加强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浙江与港澳台地区合作空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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