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并提出多项具体举措,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这无疑是诊治一直以来让人诟病的车轮上腐败的一剂良药。
一直以来,公车已经成为地位、权力的象征,更成为助力特权的载体。同时也滋生了车轮下的腐败,大量公车私用、滥用,甚至成为个别人敛财的渠道。这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浪费的黑洞。
这几年来,许多地区都在探索公车改革的办法,有的已经试点运行,发放交通补贴。但后来随着一些制度操作的不彻底性,有的单位、部门以公务用车之名,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留用、购买一些车辆。结果,就出现了车补照拿,公车仍开,甚至在购买新的公务用车上超标准配备,造成新一轮的攀比和腐败现象。
对于公车改革,基层百姓是举双手赞同的,毕竟改变了以前少数人占用公务用车和享受车辆补贴资源的现象,让每名公务人员都享受公车改革的补贴,这应该是件得民心的幸事。
但,事物都是矛盾的,都要一分为二地去看待。现实工作中,确实存在着有的拿着车补用不完,有的人拿了车补会倒贴,还有的人,如领导干部可能会变相的这边拿着车补,那边还是公务派车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其实也不用大惊小怪,因为毕竟在制度的执行上,我们还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尽管,中央和各地对公车改革后的一些预知的、具体的事项都做了明确规定,但从基层实际出发,有些事项未免让多做事、多跑事的人或部门有些入不敷出的。这样,也可能就会现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的懒政的现象。
如何解决这一现象?笔者认为既要执行公车补贴标准,又要因地制宜地给予一些部门和个人合理的报销或派出公务用车,同时,对派出公务用车的情况要公开化、透明化。
建立考核制度。对于经常外出的部门和个人认为自己车补不够用的,那么用申报的办法来核实其费用,对于超出补贴的,确系公务用车的款项,单位应给予核销。
建立申报制度。对于外事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单位要视情况给予经费预算申报,不能让公务人员既干活又搭钱,从组织关心的角度从优考虑,从而激发和调动公务人员工作的热情。
建立公务用车公示制度。为防止领导干部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的现象复燃,每个单位都要把公务用车派遣的事宜公开化,纪检监督要及时跟进核实,通过阳光公开,消解人们心中的疑虑,防止暗流涌动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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