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价的五点建议(4)

推进我国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价的五点建议(4)

对推进我国绩效管理的五点建议

搞好顶层设计,形成中国绩效管理改革“路线图”。第一,汇聚三方力量,共同推进绩效管理。“三方”指理顺政府绩效(考绩)办、财政和部门的绩效管理关系,落实“谁来做”。显然,这是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当前有一种观点:绩效管理应交给财政,绩效(考绩)办退出。对此我们认为不妥,理由为:

首先,绩效管理既是财政改革,更是事关责任政府建设的深层改革,为此,由哪个部门来推进,应考虑历史和职能分工。比如,在英法等国,由于财政部兼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传统,因而在绩效管理上采用了“政府领导,财政部推进”的做法,而在美加两国,由于财政部不负有此项职能,因而美国是由总统预算办,加拿大是由国库委员会来推进改革的。而在我国,因历史原因,财政部并不承担国家行政事务管理职能,他们既无指挥各部门绩效管理改革,如调整机构、删除繁文缛节规章、制定公共服务标准之权力,也无对低绩效者、抵制者问责的手段,加上他们在政府理财和宏观调控上的压力,因而是不适宜领导、推进绩效管理的。

其次,虽然新《预算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第57条)、各级政府编制的预算应附有绩效目标(第32条)等,但这并非指应当由财政部门推进绩效管理。就是说,只要能满足这些要求,推进绩效管理的机构应由国务院决定。

再次,比较而言,各级绩效(考绩)办在上述方面具有优势。考绩制在中国有上千年历史,秦朝就对地方官实行以人口、治安、土地、赋税为指标的考绩制,对巩固中央集权制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通过绩效评价,绩效办还可形成“以事评人”的干部管理创新机制。为此,若能有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绩效办不仅能推进绩效管理,还能起到汇聚三方力量之作用。

为此,我们提出了绩效办、财政、部门“三套马车”的绩效管理方案:(1)绩效办: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推进部门绩效管理、审查绩效目标(战略);(2)财政:对政策性(含转移支付专项)和公共工程项目开展项目化管理,实行前期评价、中期评价和结果评价;编制全市(县)绩效预算。其中,政策性项目指基于战略目标的行动性项目的集合。(3)部门:实施对本部门绩效管理,开展对下属单位绩效评价、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价和对行动性项目评价;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预算初稿。

第二,设计好改革“路线图”。这包括:(1)明确责任机构。绩效管理触及方方面面利益,改革难度大,建议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来整体设计和推进,下设绩效管理改革办公室,绩效办、财政部具体实施。(2)形成绩效管理两阶段(基础阶段和实施阶段)规划(见图4)。在基础阶段应做好5件事:制定《政府绩效管理法》或国家绩效管理条例;以部门为主,结合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清理、废止繁文缛节规制;以部门为主,制定公共服务全国标准;厘清中央、省、市县政府事务和管理责任,建立责任制;按“一个部委,一套指标”开发各部门绩效指标体系。在实施阶段,应按“先中央、后地方”要求,在本届政府内完成中央各部委改革。这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

图4 我国的绩效管理改革“路线图”

建设科学的部门绩效指标体系。设计科学的部门绩效指标体系是“三套马车”方案的关键,也是难点。2014年,本团队通过与德州市绩效办、财政局合作,初步找到了破解路径:

第一,设计相对稳定、可替换的部门绩效指标框架。这包括:(1)搞好需求分析。由于该指标体系应既满足部门管理和绩效办、财政绩效管理需求,又具有稳定性,部门间相对可比,为此我们通过分析,找到三者的需求共性和个性,形成了模块化部门绩效指标框架。(2)确立合理的开发路径。这就是按照“一观三论”的设计,结合部门管理要求,构建一个基于各部门职能,包括投入、产出与结果、中心工作、廉政和满意率的指标框架(见图5)。在该框架中,有3个模块是稳定的,而中心工作(模块3)是可替换的:在评价部门绩效时指中心工作完成率;在评价事业单位整体绩效时指条件和能力;在政策评价时指战略目标实现率;在评价公共工程时指机构的管理能力。总之,该框架可“一石四鸟”,而模块替换是本课题的创新之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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