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如何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改革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改革措施,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通道。有关方面应以此为契机,将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促进经济发展必然要求。而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明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职责
从减拨科研机构事业费到技术开发类院所转制为企业,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倒逼机制;从提取技术合同奖酬金、实行股权激励到授予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断强化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这些改革和政策极大地推动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但是,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仍然普遍存在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大多处于自发零散状态,国家对其成果转化工作也缺乏考核监督。
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其作为公共机构服务于社会的职能所在。美国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布一系列技术转移法案,明确每个从事科学与工程研究的联邦实验室都有义务推进技术转移,通过放权支持大学、联邦实验室及财政资助的科技成果商业化。对于财政资助形成的科技成果,美国、欧盟等从法律上明确要求首先在本土转化和生产,以提高本土经济竞争力和社会福祉。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欧洲知识转移测度专家委员会均开展了公共研究商业化情况评价,从企业委托和合作研发协议数、技术许可数及收入数、新创办企业数、披露发明数和专利申请与授权数等指标判断大学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商业化的效果和潜力。
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集聚了大量高层次科技人才,承担了大量国家科研任务,积累了大量科技成果。在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普遍较弱的情况下,尤其需要强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职责。首先,要明确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义务,除培养人才、知识积累、科学研究等功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要把向企业和社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作为重要目标。其次,找准功能定位,作为教育与研究机构,要把知识扩散和技术转移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形式,重点通过产学研合作研究、技术转让和许可、人员交流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尽量不直接参与技术入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高校要把支持理工科学生创新创业作为重要任务。最后,相关主管部门和科技计划管理机构要建立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多维度评价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并把评价结果作为科研工作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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