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告过程中,大家要注意三点内容:
一是首报要快。现在的要求是要在30分钟之内进行电话报告。并且,随着新媒体的形式越来越丰富,所以对报告的时限要求也越来越高。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信息报告的时限问题。要注意千万不能用短信的形式进行信息报送,可以选择当面报送,或者用电话的形式进行报送。在电话报送时,要进行电话录音,保存记录。
2.要主动,不要被动。
3.要进行信息的核准。信息报送完以后,仍然要进行信息的核准。同时,在信息报送时,不仅要对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进行上报,还要上报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比如,在事故发生以后,作为管理者,初步估计当前的死亡人数已达到20多人时,向上级上报信息时就要按照30个人来报送,这样做是为了给上级政府的响应留出余地,因为按照规定,死亡人数到达30人时,就是特别重大事故,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而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则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因此,在信息报送的过程中,可以将预估人数报的稍微高一些(事故结束以后还要进行遇难人数的核准),这样做是为了能够派出足够的前来救援的人员,从而避免增援人员不够和增援物资短缺的情况出现。这是我们在工作当中值得注意的地方。
二是续报要准。要注意续报信息内容的准确性。
三是终报要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决策要专业。关于决策要专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科学决策。处理突发事件时,一定要讲求科学的决策。比如,火灾发生时,要了解火灾的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火灾来选择不同的灭火方法。比如含有钠的火灾,应该用干沙来灭火;而加油站爆炸应该用特种泡沫来灭火。可以说,在事故发生以后,科学的决策很关键。
二是统一指挥。当事故发生后,要进行统一的指挥,听从统一的安排。
三是属地管理为主。《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指出: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也就是说,不论是街道,还是社区,一旦出现事故,是要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来进行追查,从而确定应该负责的人员。
另外,当事故发生时,街道和社区也要指挥人员和组织人员进行救助,毕竟街道和社区是最了解所管辖范围的实际情况的。
四是进行依法管理。在《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章中,关于法律责任,提出坚持依法管理和依法处理。
五是进行事后评估。《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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