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关系调整的几个误区是什么?(4)

央地关系调整的几个误区是什么?(4)

调整央地关系过于注重“双向加强”,忽视“中间构造”

在既往的改革中,很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普遍认为,“中央再集权”和“基层建设”是央地关系调整的主要抓手。这种偏重“双向加强”、忽视中观层面的改革取向,是导致中央和地方关系出现“肠梗阻”或者“夹生饭”的重要影响因素。中央再集权,主要表现在对宏观调控的把控上,特别是将地方司法机构实行省级政府垂直管理,在法律上保障了中央统一的权威,这无可厚非。但是,我国地方政府层级较多,区域发展差距较大,有效的中央再集权的管理成本非常大,而且在客观上存在中央政府机构无法扩编的“政治压力”,导致“中央再集权”的物质基础相对匮乏。

此外,社会治理层面存在“一竿子插到底”的执行权下放模式。尤其是在城市治理中,经常出现以“台账”代替管理。例如“安全生产下社区”“食品安全下社区”,社会治理似乎“一下社区就灵”,忽视了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技术支持的必要性,出现治理真空在所难免。在传统的“职责同构”体系下,地方政府习惯了管理有抓手,习惯了依靠“抓项目,促管理”。通常情况下,政府管理的手段是“有人在管”,至于这个“人”是否具备资格管理,是否管理有效,基本不考虑。中层政府作为政府职责的“二传手”,一方面忠实地传达上级交办的事项,另一方面将原本属于自我管理的相关职责直接分解和转包给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减负”之后的中层政府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

再者,从监督层面上来讲,中央政府在增强监督的过程中,过分倚重自上而下的中央监督和自下而上的基层监督,忽视平行监督,特别是来自各级人大的监督无力,是地方政府出现监督失控的主要原因。延展适当的地方人大监督,尤其应加强地方人大在重大事项中的决策权,以开放决策的方式,打通人大监督与公民监督之间的壁垒,降低决策风险。换言之,今后调整央地关系不能仅限于“双向加强”,而是应实现“三维调控”的转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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