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改革将进一步夯实民主政治的组织基础

群团改革将进一步夯实民主政治的组织基础

原题:党的群团改革将进一步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织基础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今年7月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11月20日,中共上海市委举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了上海市群团改革工作。从上述过程来看,一方面是中央相当重视这一次群团改革工作,另一方面是推动群团改革工作也是相当慎重的。通过综合分析已经公布与深度报道的资料,以及根据中国政治发展内在规律,我们认为对待群团改革,中央之所以如此重视与慎重,是因为加强与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党的群团组织改革的成功实现,将有效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织基础,同时也将为进一步全面创新党的建设提供改革经验。当然,在现实推动群团改革过程中,一定要慎防将本次改革简单理解为一场群团组织的机构改革,否则将错过了一次重要机会,不论是对党组织来说,还是对群团组织自身发展来说。

一、党的群团组织改革是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组织基础的重要举措

作为后发国家,在从古典向现代转型过程中,中国选择了用政党力量来领导人民建立国家的现代政治文明构建的路径。在革命年代,在马列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凭借着“统一战线、武装斗争与党的建设”的“三大法宝”有效地将人民组织起来,取得革命胜利。其中,群众组织就成为“统一战线”与“党的建设”中,中国共产党组织人民群众的重要组织化手段。建国之后,经过整顿,工青妇等党建性的群团组织与其他一批统战性的群团组织,成为了中国共产党与新政权联系群众的体系性的组织载体,从而使这些群团组织成为中国政治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另一角度来看,也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织基础。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结束,计划经济体制与单位社会体制使中国社会呈现出高度组织化状态,从而使社会结构与群众生存形态的多样性大大减少,群团组织功能也因此严重萎缩。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主体性与多样性都开始生成,一方面要求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权必须回应这一变化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对群团组织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内在要求群团组织功能必须被激活。因此,1989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与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与妇联领导工作的意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发展以及网络社会到来,社会主体性与多样性进一步加强,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被提出,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内在要求群团组织,必须充分开发其联系群众的体制性的组织载体的功能,这就要求,群团组织必须克服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与娱乐化”的倾向,推动其组织形态全面创新,适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全面回归党的群团组织特性,提升其联系与服务群众的能力。为此,中共中央就在2014年12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并在今年7月份召开了史无前例的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

二、突破传统体制与固化制度,回归党的群团组织特性,增强组织整合能力

在计划经济时期,所有单位与组织都被纳入体制之中,而后以国家行政体系中的所谓职级予以建构秩序,群团组织也同样纳入其中。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为了推动依法治国,群团组织干部管理也开始先是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后来索性完全纳入公务员管理。这实际上就是将计划经济时期的逻辑,在新的条件下,以所谓法治方式予以固定下来。由于公务员是遵循科层制逻辑,以执行上级与遵循制度为原则的,再加上“逢进必考”原则,这就使群团组织自然就制度化与体制化地“机关化与行政化”了。

科层制逻辑是,在公务员系统内,干部与官员的升迁决定于上级,于是被上级认知,成为升迁的关键,因此,活动就必须以能否邀请到上级以及更上级的领导参与,从而使其认知与肯定作为成功标准,而领导参与机会并不很多,只有足够规模的活动,才能邀请到领导,因此追求形式化的所谓“娱乐化”倾向就出现了。长期以来,制度化吸纳的对象更多是精英人士,同时形式化追求效应的活动也要求精英与名人参与才能达到,因此,所谓“贵族化”倾向也就在群团组织中出现。

然而,“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与娱乐化”就使群团组织开始脱离最大多数的群众,从而威胁到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因此,在社会主体性与多样性快速增强背景下,推动群团组织回归其“政治性、先进性与群众性”就成为群团改革首要目标。

从上海试点方案来看,将从组织体系、队伍建设与运行机制三方面改革群团组织,并以推动群团机关扁平化、探索群团干部队伍建设新模式以及强化群众监督等为重要突破点,来解决上述问题。

(一)要建立“小机关、强基层、全覆盖”的群团组织体系。推进群团机关扁平化改革,根据方案,上海市工青妇机关内设机构精简幅度不低于25%。基层一线人员在工会、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占80%以上,在全委会(执委会)委员中应占40%以上,在常委会委员中应占15%以上;在共青团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占80%以上,在全委会委员中应占50%以上,在常委会委员中应占30%以上。同时,在推动建立完善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群团组织体系,以及加强基层力量上提出了对策。

(二)要以“领导班子专挂兼、专职干部遴选制、基层队伍多元化”推进群团工作队伍建设。不唯年龄、学历、身份、职级选拔群团干部。选优配强上海市、区县两级工青妇等群团领导班子,其中专职人员不超过50%,挂职、兼职干部各占一定比例。建立“2+1”群团机关工作队伍,“2”指群团机关专职干部和选派的挂职干部,“1”指群团机关工作志愿者,按照不少于精简的编制数,配备挂职干部和机关工作志愿者力量。市、区县两级工青妇等群团机关专职干部一般从基层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遴选。

(三)建立健全“群众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群团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群团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抓住群众“痛点”,贴近群众需求,建立群团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需求调查制度。针对不同考核对象确定差异化的评价规范,以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为重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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