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紧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是当今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责任
我们正处于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共危机日趋常态化,原有的一些举措已经很难适应公共危机管控的要求。而且,一再出现的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也在倒逼我们加快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这既是公共危机管理本身的需要,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以及各级组织、各行业管理部门和民众自我危机管控能力的需要。
有针对性地做好公共安全危机的先期防范公共危机种类繁多,各有特点,但几乎都有突发性强、可预警时间短、公共危害大和社会关注度高等共性,这要求危机管理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得当的方式合理应对。
为掌握公共危机应对的“主动权”至少应当做到两点:
前移公共危机管控的重心。把危机发生后才竭力应对的“滞后”危机管理模式,变成在危机尚未发生前就积极预防、有效遏制的“超前”危机管理模式。具体包括:加强公民的公共安全危机教育与培训,使之树立公共安全风险意识,掌握必要的公共安全危机防范常识;促成各级、各行业真正落实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制度,并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公共危机应对预案;完善重要风险区域或地段的公共安全危机监控系统,提高公共危机的预警能力;建立公共安全危机管理问责机制,把公共危机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及企业的日常工作职能范围,并注意检查落实相关责任。
健全公共危机应对的机制。借鉴其他类型危机管理的有益经验,结合公共危机管理的具体特点和要求,加紧健全相关公共危机应对机制。具体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公共危机应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将重大公共突发事态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危机响应加以关注;通过分析近年来一系列事故的原因,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公共危机管理规定,并建立起应对此类危机的相关协调关系(包括政府与各行业危机管理机构间和不同危机应对力量间的协调关系);及时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危机应对能力种种迹象表明,公共危机应对正在成为一种常态,需将其纳入国家安全危机管控的常规清单,建立有效的专项危机管控机制,并与其他安全危机应对和确保社会稳定的整体战略结合起来。具体须把握以下几点:
注重危机事态下的“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就是从发现危机先兆到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最早时间。强调第一时间反应,对于增强危机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提高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的危机应对效能至关重要。要形成第一时间反应,就要求做到“三个第一”:一是第一时间警觉,即要从那些看似零星、琐碎或不相干的“小事件”中发现端倪,及早引起警觉,并及时感知到即将来临的危机;二是第一时间判定,即当获取的信息足以对危机事态做出判断时,决策者应毫不犹豫地对危机的性质及时作出判定;三是第一时间决策,即要在时间有限、信息不全、危机发展形势尚不十分明朗的情况下,排除各种干扰,在最短时间内拿出务实管用的思路和措施,以掌控事态的发展。
需要细化并落实好危机管控中的责任。公共危机管理是各级政府和各行业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执政为民”和“为员工着想”的一项责任,必须认真对待,而不是“可有可无”或“装装样子”。为此,应细化各级职责并抓好“三个落实”:
首先要抓好公共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即应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公共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公共危机管理制度,并明确各项奖惩原则和监管办法。各级领导和专门机构,则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管理职责。尤其是上级部门及国家专门机构,应对下级部门和行业机构负起指导与督导职责,随时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事项及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加以整改。对各级官员的考核评价,也应纳入公共安全危机管理能力评价指标,采取“一票否决制”。对玩忽职守、官僚主义和不落实工作责任而导致重大公共安全责任事故者,须严格追责。
其次要抓好公共安全危机的“防”与“处”双重能力建设的落实。即既要舍得花财力、花精力,增强对敏感区域和地段的监控设施建设,实现各级组网、各行业重要预警信息共享,真正做到及时甚至实时掌握公共危机动态;又要在“国安委”的统一领导和国家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建立以专门应急力量为骨干、多种机动应急力量有机配合的公共危机“一体化”处置机制,以快速、高效地作出公共危机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公共危机带来的损失。
再者要抓好重大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国际与地区合作机制的落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及越来越多的人员和产业走向国际化,国内危机国际化或国际危机国内化的现象也越来越多,从而要求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以一种全新的理念来加强公共安全危机的管控,在一些重大突发事态的应对中,积极展开必要的国际与地区合作,以提高危机应对成效。比如加强重大危机预警情报的国际交流(长江恶劣气候的预警可借鉴台风与海啸预警中的有益经验),争取国际与地区组织在应对公共安全危机方面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技术支持,以及开展相应的教育培训等。同时,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和平崛起的负责任的大国,也肩负着向周边其他遭受重大灾难的国家提供应有的公共危机管理援助和支持的责任。
总之,公共危机管理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全的切身利益,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常言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公共危机管理的要旨在于“优先防患于未然”。过往的诸多事实一再证明,搞好危机预防是一种以“小”的投入换取“大”的回报的最佳举措。如果各级政府与行业管理部门都能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制定周全的公共危机应对预案,规范各项危机应对措施,并真正抓好落实,便可在各类公共危机应对中保持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处理“6·1事件”中强调“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们应将此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公共危机管理的价值取向,将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国家整体安全、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发展战略有机统一起来,将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理念的创新融入国家治理之中,通过加强政府危机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及大众的危机应对能力,及时化解潜在矛盾,有效遏制危机或消除危机造成的负面冲击,真正确保“人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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