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治理方式现代化的四条标准(5)

实现国家治理方式现代化的四条标准(5)

国家治理方式现代化的标准之四:科学化

治理及其方式的科学化指在科学规则的治理体系下,治理主体采用科学的方式方法以及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有效治理,并能够对治理效果进行有效评估和反馈。治理方式的科学化依赖于治理体系的规范化、程序化,以制度引导、规范治理方式是推进其科学化的基础。

治理主体行为的理性化,是治理方式科学化的重要内容。立足于政治现代化角度,亨廷顿指出,权威理性化、结构分化、政治参与扩大构成了从传统政治到现代政治转变的主要标准。([美] 塞缪尔·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年版,第101 页)其中,权威理性化指的就是政府行为和政府管理的理性化。现代化的根本特征就是一切社会领域“理性化”,一切行为基于“可计算性”的基础之上。政治理性化的成果就是官僚制。我们中国人容易将官僚制理解为“官僚主义”,并加以批判,但它在现代化进程中,首先表现为高效、理性、(抽象平等的)“非人格化”。官僚制具有诸如准确性、连续性、纪律性、严整性、可靠性以及可预测性等特征,使得它在技术—效率上是最令人满意的。官僚制就是一个建立在可计算性基础上的高效运转的体系。此外,官僚制建立在专业知识和发达分工的基础上。现代国家治理还是要以理性官僚制为基础,但可以引入其他制度模式,以弥补官僚制之不足。比如,政府治理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不能根据“革命浪漫主义”确定行为目标和路径;以理性思维、理性原则看待和划分政府职能,从“全能主义”迷误中解放出来,建立“有限政府”;各治理主体要提高自身的理性决策、理性参与等能力;提高他们履行各自功能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分工程度等。

此外,还要借助治理手段的现代化。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其他工具、手段引入到国家治理之中,提升治理的科学化水平。要建立治理效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前面讲到治理行为的理性化,而“成本—收益”是行为理性化的重要方面。提高治理的科学化水平,就需要构建合理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它可以帮助治理主体客观地把握治理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改进薄弱环节、降低治理成本。评估和反馈机制同时还是一种互动、沟通机制,减少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的不信任感,降低沟通成本。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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