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反映了农业转向二、三产业,农民转变为市民和农村转变为城市的必然过程。农业变二、三产业,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转化,这有利于提高或改善农民收入;农民变市民,反映的是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农村变城市,核心是土地增值与规模经济的相互推动,最终也表现为农民收入的增加。
统计上把农民收入分为四个部分,即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民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占大头;随着改革开放后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逐步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由乡村向城镇转移、由田间向工厂转移,由此工资性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占据的份额逐渐增大。2013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3793元,工资性收入4025元,首次超过家庭经营纯收入,占比成为“老大”。这说明,城镇化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
既然城镇化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就必须紧紧抓住这个龙头。为此,必须统筹城乡发展,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工农城乡的协调发展与互惠共赢。
笔者认为,在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过程中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抓住“腾笼换鸟”和消除三大“剪刀差”这四个要点。
首先,抓住四化同步这个关键,实现“腾笼换鸟”。提升质量,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这体现了生产力发展中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随着这四化同步向前推进,城镇化造就了农民寻找就业门路的更多机会,他们向新的工业岗位、信息业岗位就业和现代农业岗位就业,取得比传统农业效益高得多的收益。例如,农村妇女进城当月嫂,收入比在家高好多倍;近郊农家乐生意红火,收入令城市职工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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