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问题研究
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先导作用。自去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把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严格控制增量、有序疏解存量,积极稳妥推动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批发市场、部分教育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调整疏解,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的体制机制还不顺畅;二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政策还不完善;三是承接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条件还存在差距;四是在功能疏解的同时带动人口疏解的有效措施还比较缺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协联合调研组对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若干重点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
明晰实现路径
切实加强疏解非首都功能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疏解工作应强化市、区联动,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在市级层面建立疏解非首都功能专项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注重整合各部门及部分区县已有的产业转移对接平台,建立市级疏解工作对接体系,实现各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并由市级层面整体与周边省市进行对接,促进产业转移有效有序推进,避免出现“多区对一市、一企多地争”的无序竞争局面;二是考虑到疏解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有必要组建一个机构来专门研究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问题,为市级层面加强调整疏解顶层设计提供智力支持。
把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度融入京津冀“十三五”规划。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的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重新调整区县功能定位,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加强与津冀的规划衔接,推动完善跨行政区、跨领域规划对接机制,将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相关内容深度融入京津冀“十三五”规划之中,按照京津冀区域整体功能定位和三省市功能定位,形成三地统一的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上下游联动机制,促进产业有序转移。
进一步夯实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法律基础。依法疏解、依规操作是国外特大城市功能疏解的宝贵经验。比如为解决首都人口与产业过度集中问题,东京1956年制定了《首都圈整备法》,首尔1982年颁布了《首都圈整备规划法》,通过强制措施推动产业和人口向外疏解。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也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应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基础上,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积极推动京津冀区域发展规划的立法进程,并考虑将北京市疏解非首都功能实施方案提交市人大审议,用法律保障来夯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疏解非首都功能执行层面打造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把握好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层次和节奏。疏解非首都功能重在优化北京空间布局,首先一定要做好本市城镇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疏解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还必须做好与津冀两地的对接工作;疏解非首都功能应体现首都经济服务全国、辐射全国的特点,疏解的承接地可以不局限于京津冀。另外,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把握好疏解的节奏和时序。一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于能够达成共识、把握准确的领域和项目,要抓紧实施、全力推进;对于牵涉众多、关系全局的复杂问题,要深入研究、谋定后动。二是对于工业企业的疏解,应根据各地区企业集聚程度,结合我市总部经济特征和科技资源优势及企业实际情况,由内而外、先小后大分层有序疏解,可率先疏解三环以内的禁限企业,近期应把非总部企业或产品科技含量低的一般制造业作为主要疏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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