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从全局性、根本性、方向性和长远性着眼,确立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理念,即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五大理念。这五大发展理念,认真总结了国内国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凝聚了各个方面的发展共识,有助于破解我国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发展的新期待,是助推“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理念。
制定背景:发展阶段新变化
人类关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经历了长时间探索,形成过不尽相同乃至大相径庭的认识及其理论概括。特定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主流发展理念和主攻方向。在较早的发展阶段上,发展往往局限于经济领域,尤其强调经济总量扩大,造成以经济增长替代更广义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倾向。这种倾向在特定发展阶段上一经形成,则导致发展目标的狭隘性、发展模式的偏倚性和发展结果的局限性。在资本稀缺、劳动力相对过剩和居民收入普遍低下的发展阶段中,以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为导向的发展,无疑有助于扩大经济总量、增加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是增强国力和改善民生的必要前提。
随着发展进程的不断变化,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也必然发生变化,不仅在以往的发展理念及其所指导的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会逐渐积累、日益凸显,而且一些曾经行之有效的理念和实践,也会随时间的变化而趋于失效。因此,发展理念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而需根据变化了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通过回应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发展不可以且不应该承担的代价是什么、发展应该以何种方式、路径和手段实现、发展的着力点需要放在哪里、发展绩效应该如何衡量,以及发展的成果如何得到共享等问题而与时俱进。
我国发展阶段变化的突出特点及对它的准确概括,是经济发展进入以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加速和增长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际,虽然同时遭遇一定的周期性冲击,例如全球贸易增速减缓,为政策应对增加了复杂性和难度,但是,周期性因素却不是新常态的本质特征。单纯强调外部因素或周期因素,而不能抓住造成经济下行压力的主导性的结构性因素,政策就容易偏向采用刺激性手段,形成政府越俎代庖配置资源,或者用补贴引导企业投资。这样刺激出的增长速度,由于没有伴随着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财政能力的增强从而公共产品供给的扩大,不能达到增加有效供给、改善民生的目的,甚至会贻误调结构和转方式战机。因此,对经济形势的判断要统一到新常态特征上来,促进发展必须把五大理念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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