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新规发布,哪些要求被误读了 (3)

党纪新规发布,哪些要求被误读了 (3)

哪些事情党员干部碰不得?

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现行党纪处分条例2003年12月颁布实施,但随着形势发展,已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新需要。最大问题是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实际上难以用到,也浪费了行政成本,甚至在极个别情况下还会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

马怀德表示,新条例将旧条例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6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

专家表示,条例修订的精神已经在近期纪委执纪当中有所体现。比如“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一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发现,中纪委对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通报中,就提到“周本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开列“负面清单”是新条例的突出亮点,比如在“工作纪律”中增加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条款。条例中一些关于党员干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规定也让人眼前一亮。“新条例是根据当前形势制定的,具有很明确的针对性,比如增加了对买卖股票等行为的规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现在存在干预和插手市场的行为,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因此要管住党员干部的手脚。”张希贤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当然,新条例虽然公布了全文,但是还没有官方配套的释义,比如新条例中出现多处‘有关规定’,究竟是哪些规定,对条例如何全面、正确理解,还需要纪检委来做工作。”张希贤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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