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个层面的价值观相互支持构成一个整体
社会生活本身是一个整体,文明也以一种系统整体的方式表现出来,它是人们在各个层面的生活中创造出来的,这包括国家层面的政治生活,市场与家庭中的社会生活,也包括个人的日常生活。三个层面之间相互支持,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缺一不可。如果国家缺少正当性基础,如果社会失去了公正、法治,公民的自由得不到保障,如果公民都没有基本的道德遵循,也就不能称为文明国度、文明社会、文明公民。维系社会秩序的各种价值之间需要相互支持、彼此协调而不能彼此冲突,从而呈现为一个整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它们相互支持、相互渗透,共同构成一套价值体系。
在国家层面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础和标志,它们确立了当代中国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宏观层面。国家的文明程度常常决定了社会、个体的文明水平,国家的富强、民主、和谐是社会团结稳定的基础,更是个人幸福与自由最重要的保障。天下有道,则盗贼不兴、人们安居乐业、社会团结和睦,人性会充分展现出其美与善;相反,如果天下无道,则盗贼蜂起、民不聊生、社会分裂、冲突不断,人性的丑与恶就会爆发出来。所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首先强调的是国家要遵循“大道”、拥有道义的支持,这样才能天下咸宁、百姓信服、社会安定。所以,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就是国家是否遵循了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大道”,是否得到了民心的支持。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国家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便是社会进步的“大道”,只有遵循这些“大道”,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
在社会层面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众福祉、保护公民权利、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准则,也是社会正义的基本体现,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观层面。社会的稳定需要秩序,对于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和谐十分不易,而转型期的复杂利益冲突又加剧了社会矛盾。这时,必须认识并遵循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民众的诉求,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立场,着力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些价值观既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价值原则,又是化解现实矛盾、建设理想社会的正确道路。比如,面对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问题,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求站在平等、公正立场上公平地分配社会财富,尤其是通过完善法治、约束权力、规范市场,制止权钱交易带来的各种腐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是国家与个体之间沟通连接的环节,是实现国家意志的具体途径,也是个人生活的具体场域。因此,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通过社会层面表现出来,需要社会层面的价值观的支持。个体价值观也通过社会生活、市场交易中体现出来的,在社会生活中践行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会直接引导和培养公民个体的价值观的形成。因此,加强社会建设、培育社会层面的价值观是构筑和谐社会、建设民主国家、培育文明公民的重要环节。
在个体层面传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是培养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直接要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观基础。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最终是通过无数个体的认同与践行体现出来,每一个时代的道德教育都最终落实到个体的人身上,致力于培养社会所需要和倡导的公民。在实践中人们认识到,人们对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可、接纳和践行是不能依靠强制来实现的。中国的儒学、道学、佛学都主张通过学习、觉悟、行动逐渐认识真理、自觉践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学》提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刘少奇同志针对无产阶级政党建设问题,提出了“共产党员的修养”这一命题。柏拉图试图通过培养“哲学王”,儒家试图通过培养道德高尚的“君子”“圣贤”来实现国家善治、天下大同的理想。事实证明,仅仅依靠个人的道德是难以实现国家层面的善治的,但是个人的道德修养却深刻影响着社会历史的进程。现代社会,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和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培养现代公民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条件。总之,加强个人层面的价值观建设是构建社会和国家层面价值观的基础所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之间的划分是相对的,不可教条式地理解。事实上,任何一种价值观常常贯通于国家、社会、个体等三个层面,因为一种价值观的形成、传播和实践是整个社会系统运行的结果,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恰如血液在生命系统中的循环,它是要贯通整个系统的。比如,法治是社会层面的基本价值观,当然也是国家层面要遵循的基本价值,建设法治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基本选择和价值目标。国家要保护公民自由,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立场和目标。国家的运行包括各种资源、权利的分配需要公正。诚信是一切社会行动主体应该坚持的基本规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都需要讲诚信,这样才能引导个体成为诚信之人。同样,社会生活追求和谐,“家和万事兴”,个人身心和谐才能幸福。这说明,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三个层面的划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是为了理解的便利而进行的人为划分,不能进行绝对化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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