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均衡化的对策
尽管囿于特定的发展条件,我国高校生均经费支出还存在显著的省际差异,但通过某些政策可控变量能够部分地弥补这种差距。
第一是加强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
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旨在弥补高等教育相对落后地区的地方财政对高校办学经费支持的不足,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差距导致的省域间高等教育投入落差。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发挥其杠杆作用,通过落实中央财政的“以奖代补”机制强化地方政府针对高等教育投入的积极性;二是考虑高校毕业生“西向东”的基本流动特征,中央财政应对中西部毕业生净流出地区追加补偿,尽量弱化因毕业生流动出现的相对落后地区向领先区域“倒贴”现象。
第二是强化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
现阶段影响地方财政投向高等教育的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对所属高校及地方高等教育的责任和权利并没有完全理顺,二是高等教育投资具有长期性和迟效性的特点,特定政府任期内可能无法得到明显的经济和社会回报。强化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除了中央财政的奖补机制外,还需要明晰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财政管理体制角色及其权利和义务,推动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系统,以此调动地方政府投资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将省级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并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对地方财政投入高等教育的最低比重做出要求,鼓励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量部分投向高等教育领域。
第三是充分释放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政策红利。
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对优化教育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中西部通过产业转移、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培育创新能力等方式能够充实区域经济基础,拓展财政收入空间,扩大高等教育办学经费的潜在来源,实现高等教育投资主体和资金渠道的多元化。针对当下存在的高校生均经费“中部塌陷”现象,需要进一步在“中部崛起”的大战略下系统增强中部地区综合发展能力,构建中部地区高等教育和区域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并适当增加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的倾斜度。
第四是建立对高等教育资源空间虹吸效应的防控机制。
针对滞后区域高等教育资源可能被发达地区过度吸走,一是鼓励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冗余资源向中西部高等教育相对滞后地区转移;二是滞后地区高校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加大对专门化人才的培养;三是滞后地区大力发展本地经济,确保本地有较多的工作岗位留住高校毕业生,并通过优化工作和生活环境增强对人才的招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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