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12、强化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巡查。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以施工机械、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为重点,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在建项目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等管理措施,严防高处坠落、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汛期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和度汛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安全度汛。加强对中小河流治理、水资源配置、农村饮水、等民生水利工程的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13、加强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管理。落实河道堤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督查,加强河道堤防及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督促落实水利工程维修资金,做好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防止溃堤现象发生。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规定规范要求,加强工程运行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对局属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培训,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1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全面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水利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六、强化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6、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继续完善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与救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17、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按照各级政府要求,以“深化”为核心,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明确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政策宣传,搞好教育培训,增强其兑现承诺的自觉性和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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