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完善治理机制 整合社会资源问题。
各地党委政府要成立农合社发展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局,改变现行涉农合社政策补贴资金“撒胡椒面”乱象,再不能成为凡是有“农合社”牌名就可领取一份“免费”蛋糕,长期以来涉农合社政策扶持资金,实行采用大锅饭式“满塘灌”扶持作法,易造成涉农合社资金成为“灰色”、“黑色”、“地下”交易空间,政策红利让惯于善于公关的投机“钻营”者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空壳”、“贴牌”、“挂靠”农合社搭上了政策红利快车。
要加强对“涉农”牌培训资金管控,防止假“训”名义“黑客”侵入,骗取国家“政策”培训资金,要扎紧政策“资金”笼子。因此要精准发力,实行“点穴式”扶持,防止不良者钻政策空子,私自与有关职能部门交易,盗取国家补贴政策资金,实行涉农合资金政策资源整合,归口负责管理,一律由市(县)经管局统筹管理,实行政策资金终身负责制。
建立农合社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农合社市级大数据库,改变目前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区域性涉农合社整体资料信息全封闭,单打一局面,真正建立起透明、公平、公开、公正政策服务平台,防止暗箱操作,实行阳光下的政策实施,要经常开展信息(农村电商物流)互动及日常管理工作,以便加强信息等方面互动交流。尤其是扶贫重点地区,要发展农合社与扶贫办对接,加强资源共享,加大“大扶贫”建设力度,全力推进扶贫、脱贫致富。对已成立了农合社的地区,各级领导要亲自调研指导,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不断地促进农合社政策和制度完善,以期更好地推动农合社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以通过农合社发展平台,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农合社的自身实力,激活其发展活力,切实做好提高农合社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一要大力鼓励创立农合社示范社,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尽快制定出不同地区认定标准,对达标的实行特殊扶持政策和新增农业补贴倾斜政策、税收减免奖励政策。二要对发展多年的有一定规模的农合社示范社,引导其由农合社向农合社联合社转型,向集团化、专业化现代版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农业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和农业产业的优化升级,引领优化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构成;三要鼓励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着力打造一批大社强社;四要大力鼓励有条件的农合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拓展服务功能。充分政府“看得见手”引领和整合社会资源,以“大农业”理念,发挥好“农合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农办、农村经管局主导作用,实行农技、农机、林业、水产、畜牧等职能部门与兴办的农合社有机协作,建议税收、供电、用地、运输等相关部门给予倾斜性优惠政策,村镇银行、农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保险公司等金融部门给予倾斜性扶持政策,为农合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智库战略研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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