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渊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渊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继承、创新和重大发展,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理论指导、思想基础和学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实践为基础的科学理论体系,深刻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方向、走什么道路的重大问题,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必须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渊源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通史》简介

全书分为四卷:

第一卷:深入考察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着力阐释19世纪马克思主义法学形成和发展的革命性意义。

第二卷:探讨马克思主义法学在苏俄的运用与发展,研究列宁法律思想的形成与发展过程,阐述列宁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丰富和发展。

第三卷:考察20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广泛传播和不断发展的思想历程,指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伟大进程极大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

第四卷: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揭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对当代西方法学思想的重要影响。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从理论渊源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渊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的一部分,它与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继承、发展和超越的关系,是一脉相承、创新发展和与时俱进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是一个开放发展的理论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列宁及其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邓小平以及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及其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以及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内的各国马克思主义者,都对这个科学理论体系的产生、完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今世界的经济政治形势和国际关系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马克思主义法学面临着严峻挑战。在世界范围内,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发展还处于低潮,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和理论担当。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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