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当好引领 社会风尚的旗帜和标杆(3)

领导干部要当好引领 社会风尚的旗帜和标杆(3)

摘要: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就越要从严治党,使党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情况、问计于民。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过的,当县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当市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乡镇,当省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县市区。只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能摸清情况,同基层干部和老百姓拉近距离、增进感情。情况搞清楚了,就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想出来的点子、举措、方案符合实际情况,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重要决策方案,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能嫌麻烦、图省事。

做到心中有民,必须树立良好作风。在我国,党的性质、宗旨和党的传统决定了,领导干部对一方党风政风具有示范作用。老百姓看党,最集中的是看身边的干部。老百姓身边作风不好,党在当地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要求,继续把作风建设抓好、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好,做到勤政、务实、为民,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心中有责。“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责任就意味着尽心尽责干事。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领导干部不能有临时工的思想。有的干部刚到一个岗位,就想的是反正干不长,不如弄点大动静出来,也好显示自己的能耐和政绩,为自己晋升提拔铺路。这样的观点要不得。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不能搞“一朝天子一朝臣”,不能规划几年一变,蓝图几年一画,那就干不成什么事。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就要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山西右玉县历任县委,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始,带领全县人民治沙造林。六十多年来,一张蓝图、一个目标,县委一任接着一任、一届接着一届率领全县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干,使绿化率由当年的百分之零点三上升到现在的百分之五十三,把“不毛之地”变成了“塞上绿洲”。抓任何工作,都要有这种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耐心和耐力。 

心中有责,必须奋发有为。领导干部要能够做到责任在心、担当在肩,不能不思进取、为官不为,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满足于做四平八稳的“太平官”。领导干部面对工作难题,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要开动脑筋、深入思考、积极推动,要不等待、不观望,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我国正处于矛盾多发期,领导干部对突出矛盾要有责任意识,主动去解决而不是回避推卸,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突发事件要临危不惧、沉着冷静、敢于负责,关键时刻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果断处置。

心中有戒。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基在基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县域治理。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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