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T到底包含什么内容
BIT往往包含如下内容:东道国对条约界定的外国投资给予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以及国际法最低待遇标准;东道国对投资进行征收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给予迅速、充分和有效的补偿;投资者利润和资金转移自由应予以保障;东道国应避免要求外国投资者在购销、雇佣、再投资等方面要求外国投资者惠顾本国;东道国与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议提交第三方国际仲裁,禁止国内程序要求。
自1982年与瑞典签订第一个双边投资协定开始,中国已经累计签署了150多个BIT;美国自1982年与巴拿马签订第一个双边投资协定开始至今签订了近50个BIT。
由于BIT尚未达成,中美两国在投资领域存在诸多阻力。
其一是美国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审查一直是一个难点。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称,按照当前的美国法规,美国政府可以随时随地突然审查某个企业的对中国投资中,有没有存在不该转移的高新技术。这将极大地挫伤美国企业到中国投资的热情,属于非经济因素干扰。
这次,中美对这个问题达成了共识:“美方重申,承诺促进和便利商用高技术物项对华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出口。双方承诺,继续通过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工作组深入并详细讨论共同关心的出口管制问题。”
白明对此总结为“一商二民”:“对于中方的诉求,美方此次也给出积极回应。可以通过商业途径,基于民用用途和民用用户,购买美方的高新技术。同时,基于对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性的考虑,双方也都允许一定的技术出口的限制,但是这样的限制应该做到一视同仁,不能只针对某些国家。”
其二来自中国的国企问题。美国康奈尔大学2010年的一份关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研究报告显示,美国认为中国的国有企业享受着高额政府补贴,会导致和美国企业在市场上不公平的竞争。
此次中美成果对这个问题也有回应,“美方承诺,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中国投资者保持开放的投资环境,给予和其他国家投资者一样的待遇。美方重申其开放的投资政策以及依法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的承诺。中美双方承诺继续就双边投资问题开展交流,促进双边投资的发展。”
对此,白明表示,美国官方已经明确表达对中国国企的欢迎态度,我们的企业要遵照市场规则过去参与竞争。
“在某种程度上,中方的负面清单会倒逼中国的国企改革,对中国市场化经济发展也是极大利好。”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美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孙哲说。
BIT谈判尚在进行,前景已有展望。
5月20日,美国荣鼎咨询公司和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发布报告预计,到2020年前,中国对美国投资将达到1500亿到2500亿美元之间,将雇佣20万到40万名员工。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预测认为,如果中美BIT能在奥巴马任期内签署,未来5年,美资有望在中国新开辟一个2000亿美元的“美国投资市场”,若再加上该市场带来的关联交易,则有望使投资规模达到40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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