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再出发:举什么旗 走什么路?(2)

国企改革再出发:举什么旗 走什么路?(2)

国企如何分类、混改如何进行

划入哪一类,直接关系着改革边界和所适用改革方案

《意见》对“国企分类”、“员工持股”、“薪酬改革”、“股份制改革”等公众关心的重要命题都进行了论述。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看来,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意见》最终将国有企业划分为两大类:公益类国有企业和商业类国有企业,而商业类国有企业又可根据主营业务所属领域细分为商业竞争类和特定功能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多位国企内部人士均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此方案在预期之内。

受访人士多认为,《意见》中“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表明中央对地方下一步改革赋予了更大自主权。

事实上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以来,目前地方各省份在出台各自国资改革意见的时候已经体现了分类改革这一思路。例如,上海、北京、湖北等省市都将国企分为竞争类企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种;黑龙江把国企分为商业类、公益类,其中商业类企业细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

可以预见的是,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功能界定分类工作,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各级国资委重点推动的工作。某央企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关于中央企业功能界定分类问题,他们和国资委保持着密切沟通,“划入哪一类央企,直接关系着改革边界和所适用改革方案。”

如果说分类更多关乎国企自身前途命运,那么混合所有制无疑牵动着国改大局。这既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点出的国改破题关键,也是让众多国企人士“闻之色变”的痛点话题。

而中央巡视组2014年至今在多个央企巡视中发现的“国有资产流失”、“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等敏感事件,似乎加重了公众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担忧,也让部分国企领导对于主动改革慎之又慎。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中清晰感受到,在《意见》悬而未决的漫长时间里,多数国企持等待观望情绪,某地方国企高管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好了不是我的成绩,改革出错了是要打板子的。”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董事长徐念沙更是直呼:“不要摸不到石头就过河。”

资本市场显然对混合所有制抱有更大热情。东兴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凭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提是提高国有资产的证券化率。”

中国移动原董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王建宙在大连2015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民企对混合所有制也非常感兴趣,它希望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后,应该有自己的发言权,而不仅仅是做一个普通的财务投资者。”

国海证券发布研报认为,国企改革依旧是市场确定性最强、关注度最高的主题。“后续随着配套细则的出台,还将迎来持续的催化。最高潮的部分应当是第二批央企试点名单的出台,有望带动整个国企改革板块。”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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