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协定》签订后,日本法西斯并不满足在中国的既得利益。经过充分酝酿,日本政府和军部于1933年10—11月间,一致提出了“根绝排日”、“支持中国大陆上之分治运动,驱逐国民政府势力于华北之外”的分离华北的政策。
1935年1月18日,日军诬称驻守热察边区的宋哲元部第二十九军有碍行政,要求将察哈尔省沽源以东、长城以北地区划归热河省。随后,不断地向第二十九军发动进攻,相继制造了两次“察东事件”。6月5日,日本又借口第二十九军在张北县逮捕了4名日本特务机关人员,由日本驻张家口领事馆领事桥本正康等出面向国民党察哈尔省政府民政厅长兼第二十九军副军长秦德纯提出抗议,并提出处罚责任者等三条无理要求,一手制造了“张北事件”。国民政府为平息事态,于6月19日下令免去宋哲元察哈尔省主席之职,改由秦德纯代理。在日本方面的协迫下,秦德纯于27日与关东军驻沈阳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签订了《秦土协定》。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一)向日军道歉,撤换与该事件有关的负责人;(二)取消察省境内的国民党机关;(三)划定察东为非武装区,第二十九军从该地区撤走;(四)承认日伪的对蒙工作,援助特务机关的活动;(五)制止山东移民通过察省。
日本侵略者在察哈尔制造事端的同时,5月间以中国军队进入冀东非武装区破坏了《塘沽协定》为借口,以伪满中央通讯社记者、天津《振报》社社长白逾桓和《国权报》社社长胡恩溥被刺是国民政府的排日行为为引子,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并以武力相威胁,对华北统治权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面对日本法西斯新的挑衅,国民政府又一次屈服。5月29日,国民党华北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与日方代表开始秘密谈判。6月9日,日本在华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何应钦发出了一份备忘录,其主要内容是:取消国民党在河北和平津的党部;罢免河北省主席于学忠;撤离驻平津地区的东北军及国民党中央军。7月6日,何应钦复函梅津,表示对“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至此,何、梅间达成协议,通称《何梅协定》。 通过《秦土协定》和《何梅协定》,日本攫取了冀察两省的大部主权,实现了分离华北的第一步计划。继之,日本又开始策动华北五省(河北、山东、山西、绥远、察哈尔)“自治运动”。
1935年10月间,日本驻天津特务机关长大迫通贞,授意汉奸武宜亭等人鼓动数千饥民在香河县发动暴乱,制造“自治”是出于“民意”的谎言。11月25日,土肥原贤二又唆使国民党冀东行政督察专员、汉奸殷汝耕在通县成立所谓“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一个月后,改称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12月18日,国民党政府在日本侵略者的逼迫下,指派宋哲元组成了“冀察政务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设置,是国民党政府对日妥协的产物,是一个名义上主权还属于中国的半自治性质的地方政府。
日本对热察等内蒙地区主权的攫取,采取了与平津等地相类似的手段。首先扶植组建了李守信伪蒙军。1936年4月,又扶植了以德王为傀儡的伪“蒙古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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