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妇女儿童调研报告(2)

留守妇女儿童调研报告(2)

核心提示:多数留守儿童由于常年与父母相隔,许多留守孩子在感情上与父母产生了隔阂,即使父母回家时也难以与父母正常交流。一些孩子寄人篱下的感觉,又会使他们出现心理偏差,带来负面的心理感受。孤独感、紧张感、失落感和焦虑感,是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心理感受。

三、做法及措施

针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现状,平邑县妇联立足“党政关注、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积极探索服务留守妇女儿童的新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成立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关注留守妇女生产生活。

自xxxx年开始,我们在部分外出人员较集中的村试点成立了留守妇女互助组织。该组织在农村妇代会的领导下,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可以按生产小组或服务需求不同分别成立不同的互助小组,再由若干个互助小组组成互助组织。互助组织的成立成为农村妇代会发挥作用的又一个平台。这个组织使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在农忙时,通过互助组搭伴实现了互帮互助,既提高了劳动效率又节省了劳动时间,在农闲或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时,她们聚在一起,娱乐谈心,交流沟通,消除烦恼,成为情感交流和娱乐活动的平台;当她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她们能通过整体来维权,成为互相维护权益的机构;当她们有什么需求和服务时,又成为了她们诉求表达的渠道。目前,我们已经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使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有了倾诉和维权的依靠、她们的心灵沟通的平台,得到了广大留守妇女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多措并举,关爱留守儿童。

建立留守儿童关爱站。依托家长学校我们在每个村都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站,通过聘请镇、村小学教师村建立“爱心妈妈”队伍,集中组织活动为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惑,使他们感受“妈妈”的温暖。同时,我们还成立了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利用春节这一农民集中返乡等时机开展“留守儿童家长培训班”等全镇性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同时该校针对多名农村留守儿童设立了寄宿制班级,建立了“代理妈妈”队伍,承担起他们的心理辅导、学习辅导及生活起居等,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并以“代理家长”的身份先后与多名留守儿童结成了对子,在结对帮扶期间,既要给所帮扶孩子辅导课业,又要做他们的心理咨询师和疏导师,用自己的关心为留守儿童送去温暖和帮助。

四、建议及对策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尤其是要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利用“三八节”、“六一节”等重大节日,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2、要出台相应的帮扶政策和措施。如针对留守妇女文化素质低,教育主管部门要发挥中心校及家长学校的作用,定期授课,引导其当好合格家长及培养合格子女;针对农村妇女创业风险大,有关部门应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女能手、女企业家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对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妇女所从事的种植、养殖行业项目应给予重点扶持,积极为她们提供政策支持和市场信息,帮助她们搭建创业平台。针对留守儿童,加大价值观念的引导、亲子之间沟通交流、家庭教育与心理疏导的工作力度,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

3、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是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严厉打击侵害女性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成立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为留守妇女提供生活、生产、身心健康、法律等方面帮助,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公安、法院等部门在办理无过错的留守妇女离婚案时,要尽量照顾留守妇女,同时要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家庭,增强农村留守妇女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维权法律服务站等机构作用,为遇到婚姻问题的留守妇女提供能倾诉、能得到帮助的地方,使其尽快摆脱困境,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尽可能地帮她们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好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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