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政治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政治前提和组织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将从严要求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包含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等内容。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握在手中,与本职工作同等对待,纳入考核范围。二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从自身做起,真抓、狠抓、严抓,真正肃清党内的不正之风。三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腐败零容忍,切实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做到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规治党、依法治党,织密制度的笼子,尤其对“一把手”、权力集中的部门或岗位、资源富集等领域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预防和遏制腐败。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审计工作要把正风肃纪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反腐败“尖兵”和“利剑”作用,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着眼于惩治腐败,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腐败是阻碍发展的毒瘤。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审计中要紧紧盯住财政资金管理、公共工程建设、银行信贷发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企业投资经营等重点环节,对发现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二是着眼于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加强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注重源头反腐,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特点和发生规律,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防范和遏制腐败的对策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机制。三是着眼于增强监督与反腐合力,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审计机关要健全与组织、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和问题移送协调会商等机制,推动形成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融合、高效有序的监督体系,促进发挥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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