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瓦斯”——侵华日军实施化学战
“毒气岛”与516毒气部队。1927年,日本在广岛县的大久野岛秘密建立忠海兵工厂即毒气工厂,开始生产化学武器,运往中国战场。1933年,日本专门培训实施化学战的习志野学校队员进入中国东北,进行毒气(弹)施放演习。1939年,关东军在齐齐哈尔组建516化学部队,进行化学武器的实验、研制和生产。
实施化学战。1937年7月28日,日军参谋总长载仁下达准予在侵华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的命令,揭开了日军对华实施化学战的序幕。因为毒气毒气弹在战争中杀伤力强,又被称为“决胜瓦斯”。1942年5月,日军在河北省定县北疃村对躲避在地道中的索然无辜民众施放毒气拨,造成800多人惨遭杀害的“北疃惨案”。据中国方面统计,侵华日军在中国实施化学战达2000次之多,有9万余中国军民受害,1万余人中毒死亡。
余毒仍在害人。日本战败后将大批化学武器丢弃在中国,据已发现的有200万枚,毒气100多吨,造成和平居民受伤害事件频出不鲜。2003年8月4日,齐齐哈尔发生了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中毒事件,1人死亡,42人中毒入院。日军遗弃化武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尚未了结的问题。由于侵华日军细菌、化武部队在日本战败投降撤离中国时,销毁了大量罪证,却将那些用活人做细菌实验取得的绝密资料带回了日本,并以此为交换条什,与驻日美军进行了交易,美军为得到日本细菌研究的资料,悄悄掩盖了石井四郎等731部队战犯的罪行,使他们逃脱了军事法庭的审判。但历史真相是掩盖不了的,日本至今还遗留在中国的200多万枚毒气弹就是明证。为推动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早日解决,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起,中国政府正式向日本政府提出交涉,要求日方承担责任,尽快销毁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1999年7月,中日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方在“备忘录”中表示铭记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原则和精神,承认在中国遗弃了化学武器,承诺将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诚实履行作为遗弃缔约国应承担的义务。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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