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形式强化公务员使命
公务员制度改革,旨在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勤政务实、积极进取、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进而为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提供人事制度保障。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后公务员制度的能量,在公务员队伍中营造强烈的法治思维、使命精神与责任意识、踏实做事和勇于改革的氛围,成为当下公务员管理的关键。
首先,应以制度形式强化公务员使命。管理在于担当,行政管理的使命在于,在法治框架下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不断提升最广大人民的福祉提供制度与政策保障,提供公平、和谐、安全的社会秩序保障,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正义性保障。与此同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用利益机制协调和整合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的社会生态环境。为此,需要将政府承担的使命以具体的制度规范形式逐级分解,将使命诉求内化于行政制度体系之中,进而通过制度作用的充分、有效发挥来推动和保障使命的践行。
其次,必须完善公务员管理责任制,以激励和约束公务员有效行使职务权力。关键在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界定公务员,尤其是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责任,实现责任界定的科学性与全面性。切实转变唯GDP取向和追求有形政绩、短期政绩的倾向,实现政绩目标的有益性与可持续性。同时,要避免政绩评价的片面化倾向,用已确定的政绩目标对公务员,尤其是领导职务公务员进行全面的政绩考核与评价,从根本上保障领导终身负责制得到落实。
再次,切实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公务员队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否取得成功,关键之一在于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否有效履行自身使命。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改革后公务员制度的精神实质,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激励功效。主要包括:党委主要领导及组织部门要科学地运用民主机制,全面地掌握有关干部的各种评价与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对于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要科学地确定相关标准,突出业绩导向,防止论资排辈和其他不正之风利用制度空子出现;对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条件的调整,应从岗位职责履行对人的素质要求、岗位潜在的竞争度出发,从严掌握报考条件,该适当降低标准的,则根据招考岗位实际确定相应的报考条件,防止搭制度便车谋私利,防止将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岗位作为跳板进入其他公务员岗位现象的发生,既要满足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队伍招到人、留住人的需要,又要最大限度地保障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队伍的质量。
最后,营造积极的社会舆论,激励公务员践行使命、勇于创新。当今新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形成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现阶段,新媒体对于公务员职业的报道,许多是负面报道甚至是误导,导致社会公众对公务员职业缺乏真实的认知与客观的评价,社会舆论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难以彰显。为此,应引导新媒体对公务员群体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与群体的事迹进行正面报道,既要报道那些长期以来扎根基层,在艰苦地区和平凡岗位默默奉献、做出成绩的公务员个人与群体的事迹,也要报道宏观管理部门立足改革与创新,通过制度或政策创新,在推动改革深化,解决制约经济与社会发展瓶颈问题方面取得的成就。同时,行政机关应主动利用新媒体与社会进行沟通,通过对公务员真实工作情形与面临的职业压力的展示,消除公众对公务员职业的误解,塑造公务员职业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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