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好。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月2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权力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么解释的: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比如国家权力,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而权利,是指公民及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与义务相对)。权力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无产阶级的权力是通过斗争和流血牺牲取得的,这个权力是党为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赋予一级组织或某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用来从中取利的权利。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党员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谋取小团体和个人私利的工具,把权力当成权利使用。关系条子、关系电话满天飞,规章制度、法律条文成了废纸一堆,人情关系重于党纪国法,权力膨胀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生活中出现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乱象,有些手中有权力的人为了捞钱,甚至批发提拔干部,这样的干部,提起来之后,能为党工作吗?他们是变本加厉的捞取好处,为下一次提拔重用筹备资金。还不如清朝有钱人捐官光明正大,清朝的捐官是把钱捐给了国家,而一些人的卖官买官,是把钱塞给了重权在握的某一个领导人,引发了干部不踏踏实实干事业,而是到处寻求上层路线,拉拢上层关系,极大地影响了社风、民风,危害了党的良好形象。习总书记讲,“一些重大违纪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败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党的十八大之后开展的反腐运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狠刹了党内的不良风气,正了党风,顺了民意,赢得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建立在党性高度纯洁,高度自觉、严格自律基础上的。没有良好的党性修养,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谈权力不发杈,也是一件难事。正确行使权力,第一要选好用好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有担当精神的人。如焦裕禄、孔繁森、杨善周等楷模,忠心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第二要搞好教育培养,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党小组、党支部的个人思想汇报制度要落实好,利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真正把自己摆在普通位置的党员领导干部,都不会出大的问题;第三要建好制度,这个制度容易记住,也容易操作,放在书柜里的规章制度很多,逻辑性也很强,领导本身很忙,没有时间学习研究那么多规章制度,也许几句简单易记的口号,能够在关键时刻提醒领导,自重自醒。笔者总结了为官用权四字经,共11句话:笔轻墨重,身后群众,落笔民生,是骂是颂,仔细权衡。党纪国法,常记心中,为民执权,无利有功,权柄倾斜,蹂躏人生。向交通部门提醒司机的标语口号一样“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十次肇事九次快”等等,短小精悍,贴切感人,入心入脑;第四要搞好监督检查讲评。组织上要认真搞好监督检查,并且要把每次检查的真实情况,包括正反两个方面的真实情况,都要做好讲评通报,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检查监督的作用,才能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用好权力,就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个人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在其位谋其政,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履职尽责,严守党纪国法,风险岗位,才是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岗位。革命靠自觉,从组织角度讲,党纪国法这个经纬也要经常晃动晃动,时时刻刻,给党员干部提个醒,小心头上的乌纱,脚下的红线。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关心爱护干部。
3、纪律不是紧箍咒,是人生路上的防护栏
纪律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政党、机关、部队、、团体、企业等机构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条文。党纪法规是约束党员的规章条文。有些领导,对组织纪律、法规条文反感,总是把纪律当成“紧箍咒”看待,拿不下来,关键时候还受约束,认为人生不能大展宏图,施展抱负,主要是组织纪律妨碍了自己的能力,不能自由发挥全部能量。这种想法和认识是不对的。世界上没有资产阶级自由化者鼓吹的纯粹的自由,真正的自由是相对于纪律和法规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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