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理群去养老院有何不可
物质已经非常发达,但仍然不能满足人们的所有需求,制约着人们的选择,逼迫着人们做出次优的选择,而去养老院养老正是这样的一个典型。养老院话题,在当下经常成为热议话题。一般来说,人们觉得送老人去养老院是一种不孝的行为,在观念上总是有个坎过不去。
不过,我们讨论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居家养老与养老院养老,到底有何不同?其实,养老问题,真正凸显出来,是对于生活需要时刻照顾,甚至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的照料。对于那些年纪还不是很大,能跳广场舞,能出国旅游的老人来说,与子女住在一起,能带小孙子,送上学,接放学,做一家人的晚餐,其实谈不上居家养老,而是居家帮忙。真正选择居家养老还是养老院养老,是对于更大年龄阶段,或者生病的老人而言的。
对于这个阶段的老人,什么样的养老模式是最理想的?答案应该非常一致。买个大房子,子女白天上班、挣钱,照顾不了老人,就请一个保姆,随时照料。同时,还有家庭医疗与护理服务,按需上门,老人身体不适,可以得到科学的照料,祖孙三代同堂,尽享天伦之乐。这个境界,是大多数人达不到的。
那么,子女在家照顾呢?显然,也不现实。对此,把父母接到自己居住的城市,送进养老院,每个月交几千块钱的费用,难道比起前面所说的居家养老,真的可以去指责送老人进养老院是不孝吗?
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事实:除了传统的观念因素外,对养老院集约养老方式的负面看法的一个原因就是——人们不是在比较真实中的养老院与真实中的居家养老,而是把真实中的养老院与理性状况的居家养老进行比较。但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所谓居家养老,在农村往往是七八十岁还得放羊种地,病了没钱去医院,生活不能自理遭到子女厌弃,在城市,则是独自居住,子女很少上门看望,缺乏照料与医疗。
显然,子女花很多钱,把父母送到养老院去,即便有减轻自己负担的考虑,也不能否认养老院也有客观的好处,那就是更好的医疗,更好的护理。所以,虽然去养老院养老,并不是最理想的境界,但也不是完全的倒退,而是随物质进步的一个阶段性提升。
必须承认的是,这种提升偏重于物质,忽略了情感。不过,传统并非一成不变,也必会随社会现实而慢慢改变。在今天,物质已经非常发达,但仍然不能满足人们的所有需求,制约着人们的选择,逼迫着人们做出次优的选择,而去养老院集约养老正是这样的一个典型。
当下,条件优越的养老院,价格昂贵,一床难求,而乡镇一级的,条件差,缺乏专业人员,很多老人只是等待死亡。养老院的这个局面,一方面需要更大的市场来促进专业化的分工与成本的下降,从而在相同的成本下,达到更高的目标。另一方面,政府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来提高养老机构的水平。
让老去成为一件幸福有尊严的事
北大教授钱理群夫妇已在酝酿前往养老院居住。这事引发网友一片感慨。之所以如此,浸透着人们对于中国式养老的困惑。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老去,终要面对,对于钱理群夫妇的关注,也是对自身未来面临问题的一种回应。
几年前,钱理群教授的一篇演讲走红,其中他说到:“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这番演讲曾引发舆论热议。对社会、学术、专业的不断思考,促使他在妻子患病后无人照料生活的现状下,决定将书斋搬进养老院继续潜心专研。于个体而言,钱理群夫妇作出的选择是最优也是合理的选择,失落的是旁人。从中折射出的是,在养老问题上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碰撞。
人口老龄化是一种社会现象,不能用好或坏来定义。客观上,人口老龄化是医疗进步、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和经济发展的直接成就。但我国人口老龄化在速度、规模、结构上要比发达国家更快,可以说是跑步进入老龄化。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呈现出另一个明显特征——未富先老。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曾对中国的养老模式做过一次专项调研,结果指出,发达国家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提升到14%大多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而我国只用了27年。在另一方面,虽然中国传统文化推崇“孝道”和家庭养老,但是这种“孝道”的现实基础却在逐渐弱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家庭结构的变化,如今中国主流家庭结构已转变为只有一个孩子,这意味着年轻一代的养老负担将变得非常繁重。现实迫使各个家庭不得不重新思考,怎样才是老年人养老的最好方式。转变养老观念显然是一个出路,家庭养老不能承担之重应该交由机构与社会,让慢慢老去成为一件幸福而有尊严的事情,恰如钱理群夫妇现在所作出的选择。
然而,与迫切需要转变的养老观念相对的却是机构养老不完善的现状。从现有条件来看,养老院养老远远不是“未来人的普通生活方式”。去年9月发布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显示,全国养老服务机构供需失衡,每千名老人床位数仅为20张左右,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全部甚至部分需求。而且专业护工队伍的缺失,使最需要进入养老院的老年人无法进入,比如失能或半失能老人。但养老问题真正凸显出来,是对于生活需要时刻照顾,甚至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的照料。对于有能力居家养老的家庭,应当鼓励其居家养老,毕竟在养老院不可能有家属间的情感交流、精神慰藉。而机构养老则需要回归其本质,针对老人的服务应该是福利性的、社会性的,只有利用社会化的机制才能实现风险共担和代际补偿,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公立养老机构要兜底,民办养老机构要专业。对于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公立养老机构要优先照料,公立机构养老应当类似低保,成为一个为社会问题兜底的机制。现有的民办养老机构绝大部分只能提供日常生活照料,仅有10%以护理康复为主,市场仍处于低端重复建设之中,产业链尚未形成,民办养老机构迫切需要进行产业升级,提供可资选择的高品质养老。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养老困境,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明确养老的责任归属。根据我国法律,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不容推卸的责任,但在我国跑步进入老龄化的现状下,应更多强调养老的社会属性,以缓解家庭养老无法承担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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