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频就国企改革“发声”:“三个有利于”确立成败标准(2)

习近平频就国企改革“发声”:“三个有利于”确立成败标准(2)

提出改革路径:加强党的领导 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2015年7月5日中央深改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而《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也对国企改革提出了更为明确的严格要求和规范。专家表示,两份文件获审议通过,为下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做出保障性安排,将有利于保障国企国资改革顺利推进。

习近平在企业考察时还指出,创新是企业的动力之源,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管理是企业的生存之基,必须抓好创新、质量、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推动发展的着力点更多放在创新上,发挥创新对拉动发展的乘数效应。专家表示,要想让尽可能多的国企“芝麻开花节节高”,就要敢打市场牌、敢打改革牌、敢打创新牌,让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实力竞相迸发出来。

确定价值判断:“三个有利于”

日前,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习近平提出三个“有利于”,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习近平就国企改革提出的这一重要论断,为国企改革确立了价值判断标准,具有鲜明的改革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引起高度关注。

《人民日报》日前刊文指出,在国企改革从若干子方案全面深化至顶层总体设计的关键时刻,这“三个有利于”拨清了迷雾、校准了方位,更从战略高度回答了“为谁而改”——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应当说,这一重大判断内涵丰富,价值深远,是未来推进国企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企的根本指导。分析认为,“三个有利于”使改革者既有方向可依,又有路径可循,同时还能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对照解决问题。深刻把握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国企改革就不会出大问题,反而更有灵活性和自主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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