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加强对“不作为”隐性腐败的整治

多管齐下,加强对“不作为”隐性腐败的整治

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老虎”“苍蝇”的各种贪污腐败行为得到严惩,这些多因经济利益而乱作为的显性腐败得到极大遏制。然而各种不作为、慢作为的隐性腐败在不断显现出来——百姓诉求束之高阁、“踢皮球”等行为不断发生。

各种行政不作为的隐性腐败因难以找到具体的实体作为证据而不能被群众正确描述,针对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往往只能以发发牢骚了之。再有目前我国对行政不作为缺乏法律法规的有效规制, 对行政不作为致相对人权益损害的救济途径也十分有限。行政不作为也是行政执法领域和司法审判领域倍感困惑的一个问题。所以加强对行政不作为的重视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加强对隐性腐败的整治首先应该在法制方面进行详细的表述和有效规制,在立法层面不断完善不作为慢作为的防治体系;其次行政主体应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到不作为、慢作为的危害,做到依法行政、积极行政。再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的监察力度;还应不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让行政不作为暴露在阳光下。各方合力多管齐下有效遏制行政不作为行为。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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