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知识一百条(7)

入党知识一百条(7)

核心提示:党籍和党龄是有区别的。党籍就是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后取得的党员资格,指的是党员个人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就是说,一个具备了党员条件的人被批准入了党,就开始有了党籍。即凡具有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就有了党籍。党龄则是指转为正式党员后经过的年数。

45、哪些人可以担任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46、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和建议。(3)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47、预案党员能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严格要求自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8、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据此,发展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主体来说,必须是经过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不能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

(2)从培养教育时间上来说,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除个别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外,凡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从成熟程度来说,应该是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

(4)从程序上来说,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必须经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有的还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

49、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一般如下:(1)党支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2)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将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4)对有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还要报基层党委审查同意,并报县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50、什么时候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其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前,要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为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不少基层党组织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中的几个重要环节上,采取不同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也是允许的,但也要注意不要过于繁琐。

51、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应注意哪些问题?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要根据采取方式的不同,分别注意以下问题:(1)个别谈话事先要做好准备,先谈些什么,后谈些什么,哪些是谈话重点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谈话时,态度要热情,语气要和蔼,气氛要宽松,讲究谈话的方式和艺术,使谈话对象有话愿讲,真实地反映情况。(2)开调查会,首先要选好参加会议人员,既要照顾到面,更要多请些熟悉情况的同志。其次,会前要有安民告示,让与会人员知道主要想听取什么意见,以便做好准备。第三,会上,一定要引导好,让与会人员把话题集中到主题上,防止出现东一句、西一句的问题。(3)民意测验时设定的项目力求具体,不能含糊,避免似是而最终汇总的结果要注意保密,不要扩散,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4)公示时机要选好,范围要适当,方式要简便易行。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随意扩散。

52、怎样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党员队伍。各级党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措施,努力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工作步骤是:

(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3)推荐名单确定后,团支部委员会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4)上一级团组织在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

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53、为什么规定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加强对其教育、培养和考察,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由什么人作入党介绍人和介绍什么人人党,是一件十分严肃、慎重的事。之所以规定作入党介绍人必须是两名正式党员,而不是预备党员,是因为预备党员党内生活的时间较短,他自己还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作入党介绍人。规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

54、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入党介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入党介绍人,要注意选择那些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自己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约请作自己的入党介绍人。不能约请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后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作自己的入党介绍人。一般情况下也不宜约请亲属中的党员作自己的入党介绍人。

55、入党介绍人工作有了变动,是否需要重新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在被介绍人尚未转为正式党员前工作有了变动,如果未离开同一单位,可以继续担负起对被介绍人的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不必重新确定入党介绍人。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了预备党员所在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当重新确定入党介绍人。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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