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对策
根据上述原因分析,唯有顺应地方经济社会的融合化、同城化发展趋势,树立跨界治理新思维,建立健全跨边界治理的制度体系,才是有效解决基层治理中诸多边界矛盾与问题的根本手段。为此,特大城市及其基层政府,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树立跨界协同治理的新理念。在面对边界治理中,地方政府或基层政府要站在更高的境界和利益出发,跳出一亩三分地的狭隘思维,树立城市或区域一盘棋的整体利益观,主动向前跨出一步,积极作为,对跨界问题进行合作治理,唯有如此,才会从根本上解决各自为政、利益地方化的困境。
实施相邻共同管辖权制度。特别是在城市治理领域,要在明确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管辖区域相邻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行政辖区接壤地区流动性违法行为的查处,则可以“约定共同管辖”,一旦共同管辖区域内发生违法行为,则由首先发现的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这一做法可以为有效处置跨界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建立健全跨界协调与联动机制。这是真正解决跨界矛盾与公共问题的核心与根本所在,重点需要建立健全跨边界治理的信息共享机制、执法联动机制、成本分担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互助合作机制、政绩互评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制度体系,变多个相邻政区之间的零和博弈为非零和共赢合作,实现地方利益和区域利益的最大化。
探索跨边界城市公共服务区和功能区。针对空气、水、文化保护、城市更新、人口管理、治安、教育、疫情防治等跨界领域,积极尝试覆盖多个政区单元或边界地带的功能区单元,如水质量控制区、空气污染控制区、文化保护区、城市更新区、发展机遇区、教育发展区等,实行跨边界、一体化的功能性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政区单元给城市功能、公共服务带来的阻隔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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