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反腐论述:谁触犯法律都要问责

习近平反腐论述:谁触犯法律都要问责

(原题:习近平:不管级别有多高,谁触犯法律都要处理)

【学习小组按】无论是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无论是习近平的讲话,还是会议的公报,学习小组都在第一时间为组员进行了解读,后台也有很多组员发来了深刻的学习体会。今天,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一审被判无期。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早在2013年9月,习近平即说过,“不管级别有多高,谁触犯法律都要问责,都要处理,我看天塌不下来。”

今天,让我们重温习近平的反腐话语。今年1月有一本重要的著作发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不长,正文部分只有148页,收录了习近平十八大以来的相关论述。一个突出感受是:大白话、“狠话”特别多。这些话,显示出习对现实情况的了解和深入、对反腐败的决心和勇气。

“找省委书记说事”

第一次巡视提出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整改,要找省委书记说事,加强对省委书记的问责。要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2014年1月23日)

“从我本人做起”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2013年1月22日)

“自己不干净,怎么管别人?”

军委的同志身居高位,全军官兵在看着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在看着我们。为人是否正派?做事是否干净?这是事关党和军队形象的大问题。……只有给全军作出表率了,我们抓全军作风建设才有底气。自己不检点,不清爽,不干净,让人家在背后指指点点的,怎么去要求人家啊?没法说,说了也没用啊!(2013年7月8日)

“我看天塌不下来”

不管级别有多高,谁触犯法律都要问责,都要处理,我看天塌不下来。(2013年9月26日)

“不要算这个账!”

一年多来,比较一下,已处理了几十个部级干部,比过去多了不少,但不要算这个账,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既然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杜甫有诗:“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2014年6月26日)

“别想装糊涂、当好人”

无论是对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主要责任人是干什么的?”

一些地方发生窝案串案,有的地方成为腐败重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怎么履行的?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我们有的地方、单位管理失之于宽、无能为力,主要责任人是干什么的?要履责,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凡事整改不力的,都要严肃追责。巡视整改落实都要“回头看”,要揪住不放。(2014年6月26日)

“你不要讲了,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有的地方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有时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对地方纪委来说,同级监督忌讳也不少,这些年发生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的。有的地方纪委领导甚至对反映同级党委领导干部问题的同志说:你不要讲了,我什么也没有听见。这种现象很不正常,必须有所改变。(2014年1月14日)

“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噶不,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2014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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