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宏大的历史性工程,必须依靠全面的联动、系统的集成:改革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立法也需适应改革需要;改革提升发展活力与效率,法治守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员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四个全面”环环相扣,廓清了治国理政的全貌,拎起了治国理政的总纲,充分体现了执政目标、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有机统一和集成创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个全面”是攻坚克难的方法论。当前,发展不够充分、发展方式粗放、发展水平不高仍然是突出问题,改革既要冲破体制机制障碍、又要打破利益固化藩篱,困难和阻力前所未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仍然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土壤远未根除。解决这些相互牵扯、彼此交错的复杂问题,加快发展、改革创新、完备法治、管党治党一个都不能少。否则,一时麻烦解决了,深层问题凸显了;显性症结化解了,隐性风险浮现了,按下葫芦起了瓢,难免顾此失彼甚至相互掣肘。“四个全面”好比事业发展大棋局上的战略“四着”,把握好各个结合点、平衡点、着力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改革与法治等重大关系,着着都能下得好、下到位,就能互为犄角、满盘皆活。
纲举目张,实干兴邦。落实“四个全面”,没有一个不是以实干为前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不竭的动力和持续的创新;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敢于啃硬骨头的勇气和敢于涉险滩的魄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滴水穿石的韧性和愚公移山的意志;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刮骨疗伤的决心和永不停止的劲头。已然开启的治国理政现代化之路,需要靠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不懈奋斗来推进完成。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必能创造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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