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价值基础:仁道(4)

人权价值基础:仁道(4)

梁启超则深刻指出:中国先哲言仁政,泰西近儒倡自由,此两者其形质同而精神迥异,其精神异而正鹄仍同。何也?仁政必言保民,必言牧民。牧之保之云者,其权无限也,故言仁政者,只能论其当如是,而无术以使之必如是。虽以孔孟之至圣大贤,哓音瘏口以道之,而不能禁二千年来暴君贼臣之继出踵起,鱼肉我民。何也?治人者有权,而治于人者无权,其施仁也,常有鞭长莫及、有名无实之忧,且不移时而熄焉;其行暴也,则穷凶极恶,无从限制,流毒及全国,亘百年而未有艾也。圣君贤相,既已千载不一遇,故治日常少而乱日常多。

其原因正在于仁政只强调了义务,而忽视了权利,使权利与义务分属不同的政治主体:至圣大贤有仁而无权,暴君贼臣有权而非仁。按照儒家的历史性解释,在上古尧、舜、禹、文、武、周公那里,二者是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的。春秋以降,二者一分为二,儒家只能用以仁政为基本理念的道统与以权力为基本追求的政统抗衡。

总之,“中国古代的圣贤不能从人本主义、民本主义及天道、仁义中推导出人权,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权利概念过于贫乏,普遍的道德要求不能转化为普遍的权利要求,转化为制度内的要求”。当然,应该看到,儒家的仁道思想虽未直接推出人权理论,但“仁道注重人的人格尊严,注重人的本体意义、注重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注重人的自主性和自由性”,“是人权主义的前提”。特别是儒家的仁政理念,试图建立以仁道为根本的政治形态,张扬道统以与君主专制及官本位相抗衡,是符合现代民主的基本发展方向的。总之,儒家的仁道思想具有普世价值,可以成为人权理论的价值基础,在现代社会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在当前西方以人权理论作为普世的价值观,以西方中心主义的视角和霸权主义者的心态对世界上各个国家及民族指手画脚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在确立中国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以自信开放的态度吸收包括西方文明在内的一切有价值的人类文明成果,但关键是我们如何找到自己的发展道路和方向,找到东方文明复兴的新形式。

西方人坚持其权利,“而东方人渴望梦想成真”。“当西方政客为重视家庭价值摇旗呐喊以挽救西方社会的道德沦落时,在东方传统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亚洲新一代领导者,则把家庭作为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支持原则上的民主,但认为东方社会没有必要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人们越来越多地谈论多元文明。这意味着‘放弃把一个文明解释为一种理想,或毋宁说是唯一的理想’……相反,存在着许多文明,它们每一个都以自己的方式文明化了。”“设置这些诞生于东方的新的政治社会将复制那些我们西方人所熟悉的政治社会是荒谬的。这些东方文明的复兴将采取新的形式。”这是西方学者所期待和期望的,更是我们应努力的道路和方向。

在人权方面,儒学不仅对西方人权理论的形成有直接影响,而且其仁道观念可以成为人权理论的价值基础,以弥补西方人权理论过分强调工具理性而忽视价值理性的弊端,从而为现代人权理论奠定深厚的价值基础。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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