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地方政府需要进行哪些相关改革?
魏加宁:要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尽快实现“费改税”,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并积极培育地方政府的主体税源,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税源。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于新增债务,要允许地方政府公开、透明、自主地从资本市场自主举债融资,开正门、堵旁门。对于存量债务,也可以通过债务置换等方式实行证券化,盘活存量,增强流动性,防止资不抵债,防范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
记者:这是否有利于发挥市场约束机制?
魏加宁:是的。公开、自主举债,有一个前提是地方政府对债务问题的信息披露要更加透明,使市场能够清楚了解其资产负债表的真正状况,了解其国有资产重组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和进程,只有这样才能够有利于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形成来自信用评级机构、金融中介机构以及广大投资者的约束。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要加强政府对债务的管理,比如说强化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监督约束,建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体系,建立风险监测指标和有效监管体制等等。
记者:如果其他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动,为地方债务置换提供支持,在力度上是否也要根据各地改革推进情况有所不同?
魏加宁:是的。比如说,如果央行为购买置换债券的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时,在债券资产抵押方面就要进行严格筛选——对于那些改革进程比较快,能够按期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地方政府的债券,可以提供一些优惠条件。这样就可以倒逼金融机构更加关注地方政府的改革进展情况,也倒逼地方政府加快改革步伐。而金融机构等市场投资者是否购买地方债券、购买谁的地方债券,又可以倒逼财政部门在进行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时,能够更加关注地方政府的改革进度,而不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防止错失倒逼地方政府推进改革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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