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态势总体有序 局地过热值得警惕
来自河南省农业厅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103个县市区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大厅,883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此间开展的服务包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据悉,在全省已经完成流转的农户中,签订合同的达70%以上。
记者采访发现,在土地流转总体规范有序的态势下,局地行政推动导致的过热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虚火散去还走了“回头路”。
延津县土地流转达38.9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8.5%。然而在当地官方的“流转经验”介绍中,除了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要对大面积流转土地的有关主体进行奖励与扶持,还特别强调,“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列入了各乡镇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图片说明:菜农在南丰县青源生态农业基地采摘空心菜。)
某地市有关领导私下告诉记者,此前当地也出现过靠行政力量强推的做法,单个主体流转规模动辄上万亩。几年下来虚火开始消退,尽管如此,目前全市土地流转比例仍远超全省平均水平,以致于上报数据时不得不先内部压缩一下。
“有个乡为了搞土地流转,曾经按领导要求把七八家合作社、粮油企业撮合到一起,一次性流转面积达1.8万亩。时间不长,这些经营主体又分散开来各干各的。土地流转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事,而依靠行政命令‘垒大户’形成的是一个松散结构,用一个松散的主体去做一件实在的事情,结果可想而知。”该领导说。
此外,随着土地流转进入新阶段,备受关注的“非粮化”现象也有微妙变化。根据河南省农业厅统计,全省流转的土地中65.4%用于种粮。上述河南省人大的专题调研则显示,所调查农户流转的土地中,用于种粮食的占60%。两者比例大体相当。但专题调研同时发现,受多种因素影响,“土地经营大户的‘非粮’比例从2010年的43.7%快速上升至目前的60%,更有个别地方耕地流转给大户后几乎没有一个是用来种粮的。”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忠臣表示,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此间政府一要搞好服务,二要做好监督,脱离实际强行垒大户,或者放任经营主体的农地“非粮化”行为,都是要不得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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