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国问题的战略布局(2)

面向中国问题的战略布局(2)

全面的思路和举措

建设小康、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均已提出过的执政理念与战略部署,就此而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表明了执政党治国理政思路的延续性与继承性。然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创新点、重点与着力点不在于此,而在于“全面”二字。

随着现代化的推进,渐渐发展起来的中国所面临的问题不仅不比不发展时少,反而更多。不发展时主要是一个温饱问题,发展起来以后,人们的需求更多,各层次各领域的矛盾与问题也大量爆发。同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领域分离、相对独立性不断增强,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不断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在新的阶段,改革发展自然应具有全面性与统筹性。

“全面”不仅是就战略目标而言,全面小康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而且是就战略举措而言,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都要全面。进而言之,“全面”不仅表明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的系统性与广泛性,而且表明了战略举措的力度与深刻性。以前的改革之所以不全面,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对于改革的一些核心性难题没有触及或触及不深,硬骨头啃不动,从而导致改革有盲区、有遗漏,无法有效全面推进。就此而言,强调“全面”也意味着当前的改革必须要啃硬骨头,要涉险滩,要具有真正的力度与深刻性。

严密的内在逻辑

作为针对改革难题的系统性思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其清晰的内在演进逻辑。对于这一内在逻辑,习近平总书记有过多次论述。“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

综合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基于中国改革攻坚的实际,对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逻辑可作如下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中国人民努力实现的宏伟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只能迎难而上,全面深化改革,除此以外,别无选择,更无退路;全面深化改革不能任意而为,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改革的成果也必须通过法治来有效保障,整个改革过程要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而以上三个全面要实现或落实,都必须以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关键与政治保障。这是因为,做好中国一切事情的关键在党。如果不从严治党,就无法有效打破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既得利益群体所形成的强大的利益固化的藩篱,改革就无法全面深化,也无法建构统一公平的法治秩序。

按照这样一个内在逻辑不断整合、梳理乃至最终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实际上是总书记思想系统化的过程。就是说,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断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基础上,其不间断、高频度的理论创新已经发展为一个内容愈益丰满完整的整体性理论框架。这种理论创新的高频率、深刻性乃至整体性逻辑框架的形成是习近平总书记多年来厚积薄发、深入思考的结果。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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