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以爱之名”狼狈为奸(4)

官商“以爱之名”狼狈为奸(4)

【启示与思考】

官商勾结已经成为腐败的高发手段,“暗生情愫”的也不在少数,一旦事发翻脸不认人、对簿公堂的更是数不胜数。然而多数人并没有真的结婚,仅仅通过这种不正当的关系来维持利益关系,王西平与女老板已双双离婚最终走向合法,竟仍免不了撕破脸的结局。女老板主动示爱、自己先离婚,又在平时为了王的政治前途,劝他做事低调、行为谨慎,却在事发之后,将王西平为购置两人住所时提供的76万元作为行贿之财举报,恨不能撇清一切关系、将王西平推入更深的深渊。可见官商勾结、利益驱动之下,能有几分真情,一旦东窗事发,便能看清本质。

在这些贪官身上,正印证了那句话,“没用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他们是钱权交易的受益者,既然他们付出的是“公权”,满足的是“私欲”,应该更加明白这个道理。害了王西平们的不是翻脸不认人的,而是他们短浅的目光和无止境的欲望。

无论如何认定,王西平和女老板都会得到应有惩罚,在以权谋私的案件里没有赢家,当事人锒铛入狱,国家、人民的利益受损。王西平为在位的官员们也提了个醒,钱权美色都是空,到头来免不了被反咬一口,唯有对国家和人民大众真心付出,才会得到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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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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