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维护法治权威 推动全民守法(2)

天津:维护法治权威 推动全民守法(2)

摘要:鼓励权利主体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和自由,既是对权利主体极为有效的意识形态的压力和约束,也是间接督促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一种重要方式,进而可以促使守法的广泛实现。

二  全民守法要求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正确享受法定权利

如何把握守法的内容,涉及对守法概念的理解。有的学者认为守法是指社会主体依照法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活动。有的学者则认为守法意味着一个国家和社会主体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义务并履行义务。不能仅仅将守法理解为履行义务,它还包含依法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我们认为,在现代法治社会,对守法的概念应做广义的理解。广义的守法,除指服从法律外,还具有运用法律、信仰法律、批判法律等内涵。法是由国家用规范的形式定型化的权利和义务。法的核心内容就是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法律规范,把一切组织和个人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允许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规定下来,去指导、约束和调整人们的社会行为和社会活动,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得到遵守和执行,以建立和维护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当所有组织和个人都能按照法律要求去做,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承担义务,自觉遵守禁令,法就切实得到了遵守。因此,守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法定权利,维护或争取正当利益。

德国法学家耶林认为,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主张自己利益的任何一位市民的权利,同时也是市民的一项道德义务。一个人放弃自己的权利,从法律本身的规定来说并无不可,但如果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考察其社会影响,放弃权利的行为就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当这种行为成为一种社会普遍现象的时候,无疑是对非法行为的纵容和鼓励,法律自身的权威将受到严重的挑战,法律的功能将得不到发挥,社会秩序也就很难得到有力维护。现实中很多人对于自己日常生活中闯红灯等行为,总是视为偶尔为之,总是抱持着侥幸心理,总是把希望寄托于他人的守法。但殊不知,每个人的偶尔为之,集合起来就成了常态。当我们越过法律的边界,实际上也就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鼓励权利主体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和自由,既是对权利主体极为有效的意识形态的压力和约束,也是间接督促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一种重要方式,进而可以促使守法的广泛实现。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