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环节无断档服务在前沿
三年来,我省共办理环评、验收、许可和同位素转让等审批事项近900件,异地备案事项260余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年度评估合格率达到100%。
我省按照制度、审评、监督、执法“四个从严”要求,强化辐射活动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同时按照覆盖全面、突出重点原则,坚持保持监督执法的高压态势,每年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辐射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查纠违法行为1622例,立案118起,处罚金额368万元。尤其是去年以来,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40天的放射源和流动放射性作业安全大排查活动,先后查处违法案件11起,清查出无证放射源390枚,及时消除了一批辐射安全隐患。
三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未雨绸缪,协调机制、预案体系和基础能力建设“三同步”原则,不断提高应急能力水平。建立了与公安、卫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和固定联系通道,组建成立了省应急救援咨询专家队伍,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辐射应急演练活动等行动都在紧张地进行中。进行科学管理,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申报登记工作,建立了相关设施(设备)的监管信息数据库,全国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数据库完善工作也得以全部完成,建立了信息化监管的基础。
为保证信息公开透明,积极与公众沟通,我省广泛宣传辐射防护安全常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辐射案例。积极完善群众投诉和信访机制,及时解决群众的辐射投诉事件。三年中共受理群众投诉240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办结率达到100%。
挑战:量大面更广防控在前移
我省作为核与辐射技术应用大省,加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给当前的监管工作提出很大挑战。
监管任务日渐繁重,监管能力建设仍然滞后。我省除核电外,核设施、核装备、核材料和核技术利用门类齐全,量大面广,在用放射源数量已突破4000枚大关,各类电磁设施达4200余台(座),但是我们省、市两级监管力量仍比较薄弱,不仅省级监测执法机构未能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而且,随着监管职权下放,市级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愈加突出,已经成为制约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和职责履行到位的一大瓶颈。
另一方面,核与辐射安全在社会公众眼里一直是高度敏感词,极易做出不理性的反应。在核与辐射技术利用领域,既有涉源单位投机取巧、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逃避监管的现象,也有监管部门人员工作粗糙和宣传不够等问题,造成近年来放射源失控事件和因电磁设施不履行“三同时”而引发群众事件的隐患时刻存在。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和新挑战,我省只有再接再厉,强化监管,攻坚克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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